單車大頭症我想真的只會多部會少二萬元車就能部首法規嘛要比價格的話 機車隨便一台價錢也贏inben2 wrote:inben2 wrote...您難道不知道:騎腳踏車,為了停紅燈而落馬下車!是件很丟臉的事嗎?下次請多多体諒我們這群偉大的單車人吧!要禮讓單車!車隊更是.. 不懂勒,紅燈落馬下車讓是件丟臉的事。所以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規則囉!我怎麼都不清楚,台灣法治何時是面子的優先權大於法規了。我開車騎機車也騎單車,遇到單車或車隊,或多或少也都會禮讓一下,但這並不代表說單車人就是偉大的不可一世,這心態是不對的。集結成隊若造成他不便只會遭人怨言,並不會使人體諒。無矩不成方,無規不成圓;校正方圓,是謂規矩。不守規矩那做什麼都難以讓人信服的。
乖乖~原來兩萬多的單車就可以橫行大街小巷 是法規如無物了那我七十萬的重機...............明天先上高速公路以時速兩百闖幾個收費站不繳錢暖身一下好了........真是長知識了(謎之音:搞台法拉利直接開進總統府停車才叫高啊!!!)單車騎士騎車真的要守法小弟看路上單車騎士至少60%不停紅燈
跟樓主一樣有讓人受驚(無擦撞)卻被人索賠的經歷而且對方是女生事情是這樣,對向路上停滿了車等待紅綠燈,我左轉彎入對面小巷,當我穿過路車隊時,車子旁剛好有機車經過突然看到我就嚇到摔車我在路旁停妥,過去看那位小姐,他抬頭第一句話:[你要賠我!]當場傻眼! 到後來他先叫兄弟,叫我別跑,我就傻傻的等他的兄弟到,烙完兄弟就叫警察,沒想到警察居然也說是我的錯,唉!我依法左轉,那位小姐自己沒看到嚇到摔車還可以怪到我頭上還叫我賠錢,如果我堅持法院見,應該站得住腳,但是也是私下和解,因為那時是學生,不想惹麻煩。我是想跟樓主說,這種人只是想把過錯放在別人身上,如果堅持要你賠錢,或許你也不要跟他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