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y.Huang wrote:這有篇由衛生署國民健康局94-95年間委託台北醫學大學進行自行車事故傷害之探討與防治對策的研究新聞報導
一般人騎單車戴安全帽是誰的主流?? 是生意人(安全帽的進口商、經銷商、製造商等)的還是大家公認的??
騎機車戴安全帽的規定是有車禍事故的科學統計為基礎根據的,單車的部分希望鼓吹者(不論是生意人或是一般大眾)也能做個令大家信服的統計,不要總是以"可能"、"萬一"這種含糊字眼帶過!
其內容有關騎單車配帶安全帽的重點如下:
有配戴安全帽者比沒有配戴者的死亡危險性降低12%;而嚴重受傷(受傷嚴重度9分以上)之相對危險性也降低27%。同時國外研究也顯示騎自行車戴安全帽可降低85%的頭部外傷風險,及降低88%的腦損傷風險。專家指出符合標準的自行車安全帽在時速二十四公里的撞擊下,大約可吸收90%以上的衝擊力,剩下不到10%傳送至頭部,均在人體可承受之範圍內。
不知道您是否能認同?也煩請您提出該篇研究論述的反證,一起來討論看看!
achitsai wrote:Sorry 我想您可能心中有太多的OS沒有說出來 所以沒能從您的文章看出旨意
不好意思請你了解一下我的文
我說了老頭子的錯誤觀念要灌給下一代,年青人因為網路所以更早開始還傳更遠
意思是年紀不是一定有用的,沒有以年紀來看待,只有以處事方式
自行車沒有方向燈,沒有煞車燈,沒有方向燈都沒被政府規範
直接可以跳到安全帽來保安全?
應該更鼓勵加裝以上主動式安全配備
被動的部份該注重行車保持距離並且注意四周環境
不過我在想 現下會使用網路的 應該不只有年輕人 既然您都冠上"年輕人"發言 我也只是就此而論!
又或者您要換個方式比喻? 有請賜教了!
至於政府有沒有規範單車應裝設方向燈、煞車燈、方向燈
依小弟的拙見 戴安全帽可降低意外發生所造成的傷亡 在政府未規範您所說的裝備前 未嘗不是個保護自己的好辦法!
看圖專用 wrote:真是抱歉! 真的沒人要把它們硬扯在一起 而是它本來就叫安全帽
偏偏卻有些人愛把安全帽跟安全硬扯在一起
然後在那邊說一些什麼社會成本的鬼話
我想說:沒出事之前都是你自己的事,出了事就會變成所有人的事情
(什麼事? 請看前面,唉! 我們的社會資源就是這樣被用光的 )
看圖專用 wrote:您難道不知道強制責任險就是這樣被催生出來的嗎?
原來騎車被撞還要考慮到對方的負擔啊...
BikeQueen wrote:騎車有時不是你去撞別人 而是別人來撞你 無法預料、注意到的才叫"意外"
意外: 就是意料之外
什麼時候會找上身不知道
戴上安全帽 只是給你自己、給你家人、給其他用路人 "多一份"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