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自行車道路面鋪漆未乾! Birdy愛車受難!

rayjackal wrote:
昨天說要補照片 結果...(恕刪)

要噴成這個樣子,應該不簡單吧?
跟淹水強行通過差不多吧!

marine452218 wrote:
要噴成這個樣子,應該不簡單吧?
跟淹水強行通過差不多吧!


聽事主描述是說

有一個洞 以為裡面的液體是水 就給他輾過去 輾過去後還沒發現

直到覺得騎車感覺有點黏黏的才知道是柏油..
政治魔人還真多.....

坦白說

如果我有一台鳥車被漆噴的到處都是,我心裡一定很痛,這一定要求償

依照一般規定,單車道上漆,至少也放個告示牌標記"油漆未乾,請勿通行"

這樣單車騎士就知道那邊不能走,就不會有這樣遺憾的事情發生

但是要了解清楚

台北市政府是發包最高單位,下面可能有什麼養工處之類發包給民營公司去做

所以犯錯,是要跟承包商去求償

今天你訴諸媒體,我相信可以取得公道

但也許最後,市府迫於媒體壓力,也是會說"會協助受害者向承包商求償"

我想這層關係大家都知道

國賠,是不可能的

因為不是政府機關做的工程

市政府頂多幫你跟承包商協調

這邊有些人講話很可笑,難道都不懂因果關係嗎?

直批就說馬或郝的錯......真是走火入魔了....
wujames wrote:
政治魔人還真多......(恕刪)

這不是政府的工程?那這誰的預算?誰的道路?
是誰要做的?所謂冤有頭債有主
如果你家隔壁施工損害你的房子,你是找工頭理論還是找業主?
至於業主要不要建商賠償那是他們的協定
今天包商承作台北市政府的case,代表的就是政府
做好做壞包商也是領那些錢,責任要政府扛起
道路鋪設不算政府的工程?比起所謂的政治魔人
這也算是另類的「護航魔人」吧!
polyphon wrote:
這不是政府的工程?那...(恕刪)

我只是要強調"層層關係"是有上下關係

工頭是幫包商業主做事,出事,你找工頭我不敢肯定你能要到錢

但包商業主一定會幫忙你的求償

也許先賠給你,但會給工頭扣錢~

能以公車司機和公車業者做比喻

一旦公車司機不遵守交通規則發生公安意外

你一定是找公車司機理論,再找他的上屬公車業者來協助求償

也許公車業者會先賠給你,但它一定會跟公車司機求償他所要負擔的責任

這是雇主與被聘雇者的關係

一定是先找犯錯的單位,再找上屬單位

這不是很合理嗎?

再說,大家都知道上面的鞭策,下面不一定會確切執行

人非聖賢,總是會有疏忽犯錯的時候,也許是疏忽

但發生了,就該負責

我很坦白的說,這是施工單位的疏忽,而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是罪魁禍首

這我想大家都清楚

大頭總不會親自來做事吧~~

而向上延伸的最終單位(發包),是台北市政府沒錯

沒錯,可以罵,但師出無名.....

該罵的是承包商的工頭沒有善盡督導之責,甚至可以說是施工人員的疏忽

台北市政府是發包單位負責驗收,並不會在施工現場去督導

如果是台北市政府單位的人在現場督導,卻發生這樣事情的話

我想它的責任就相對的要重一些

我要強調的是,一層一層的關係要釐清

很多人劈頭就罵台北市政府最高負責人"馬或郝"

自己捫心想一想,公道嗎?

我想這邊會員大部分是被請的員工,應該可以理解我的譬喻

大頭並沒有辦法面面俱到去督導,但是它一定有宣導SOP

包商如果犯錯,我想台北市政府會幫助求償

但是要跟台北市政府求償"國賠",難度很高

先弄清楚,師出有名與否!?
市長每天都有人為他整理輿情報告
針對敦化南北路單車專用道案,是為了聽障奧運(近聽障奧運會場)所設,市長原先要相關單位提計畫,計畫經核可後,最後交由新建工程處施作(施工單位並非原設計單位),他們很無辜,市長又不能罵,只能在市政會議上說"提改進計畫",目前處於聽障奧運期間,必須在聽奧完成的事項(如樓主的遭遇)確定是趕工所造成的結果.
公務員應該不可能承認計畫(政策)錯誤,目前只能期待改進計畫,大家不妨將敦化南北路單車專用道的建議(不是撤除建議喔),匯整後,集中交由市長信箱供作參考!
那你告訴我 之前那一篇為啥要鎖文

那種文章不是應該繼續討論

這種有問題的設計工程 難道都不能對他提出異議

你去看看之前那篇

就無緣無故就被鎖了

還有 我希望這種問題可以繼續討論下去

我幹麻應網友要求 去跟站方叫鎖文

你搞錯了吧

施工不良 跟設計不良是不能一起討論嗎

簡單來說 這條單車道就是 設計有問題 施工品質有問題的一條單車道



dw wrote:



那麼請問,這篇...(恕刪)
我看你應該沒搞懂啥叫發包制度

台北市政府撥的經費

發包出去 由工程公司執行 有監造公司監造

所以呢 台北市政府都沒責任喔

那很奇怪 為何以前 在市政府幫忙的時候

類似這種案件 我都要跟承辦人去驗收 要去工地查看

是怎樣

只有我跟以前那些承辦員是傻子

案件出了問題 承辦人跟股長也是要聯絡

營造公司跟監照單位現場會勘處理

最好是政府都沒責任

政治魔人......這個名詞 我看你留給自己吧

對錯的事情沒辦法說他是錯的.........這對我來說 很痛苦

對了 你可以參考一下 路平專案

營造公司做 有監造的顧問公司

上面打的是誰的旗號 是新工處 還是XX顧問公司

這個"偉大"的政績算誰的 是台北市政府 還是XX顧問公司

無言..............




wujames wrote:

我只是要強調"層層...(恕刪)
googs70 wrote:
所以呢 台北市政府都沒責任喔


THEY哪一次有負責 ,要他們賠錢,他們寧可跟你打官司告幾年之後,你就會鬆手了!

因為他們有兩個口,所以永遠不會錯,有錯一定是你的錯。


lawyer162153 wrote:
市長每天都有人為他整...(恕刪)


敦化自行車道不是為聽奧所設...

請自行到台北市交通局 看一下內容://www.dot.taipei.gov.tw/
敦化自行車道簡介 http://www.dot.taipei.gov.tw/site/41f5d1af/48a1fc46/files/info.pdf
敦化自行車道Qand A http://www.dot.taipei.gov.tw/site/41f5d1af/48a1fc46/files/q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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