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e Chen wrote:我的意思是說該單車騎...(恕刪) 可是如果是下車的乘客當下幾乎都會認定從前面來的是逆向囉== 因為大家都是看後方有無來車不會看前方當然就像你說的速度太快煞不住應該是關鍵所在
唉~~路上發生機車X單車事故通常是因為速度差及光線不足的環境下導致常見案例為速度較快的機車撞上前方速度較慢的單車 (尤其是光線昏暗又無反光或後燈配備者)甚少有腳踏車騎太快去撞上前方機車的,而且機車有後燈,要沒看到而撞上去機率不高而以兩輪交通工具來說,前輪為轉向平衡輪,後輪則是固定式驅動輪你的前輪去撞別人的後輪,本來摔車機率就高遭撞的前車還不一定會摔,這是基本邏輯,而非誰比較耐撞的問題為何路上機車單車正面對撞的案例較少,這關係到兩點:1.道路上正面對撞,表示有一方逆向行駛,故發生機率不大2.正面相逢,雙方的視覺會提前做出反應,不論是煞車或迴避動作,所以發生機率也不大只有慢速前進又無明顯反光或燈燈設備的(以菜籃車或通勤車為大宗),才容易發生這種機車撞單車的事故而且單車騎士從後面被撞又是視線死角,無法提前反應 =_=機車X單車事故以這種形式發生的為多,而二輪工具前輪撞後輪通常是撞人的摔車所以通常是撞腳踏車的機車騎士損傷較為嚴重 (倒地後附加後方車陣攻擊)而不是像外行人所猜想的,撞單車的機車騎士受傷機率高,是不是在講比較貴的腳踏車特別耐撞??這是完全錯誤的思考模式不過的確比較貴的腳踏車遭機車從後方追撞的機率並不高,因為他們裝備齊全很容易識別他們比較容易遇到的狀況是闖紅燈被汽車側撞 (通常就GG了)、被路邊臨停駕駛突然開車門攻擊、以及山路下坡時跟技巧及運氣有關的意外,還有一些是因為自身脫卡不及在低速時摔車..........但以上事故都跟機車沒啥關聯,懂嗎??
xxplus wrote:唉~~路上發生機車X...(恕刪) 要砲以後就請全部說明清楚再來砲 因為你前面並沒有說是機車前輪撞單車後輪你只有說”機車與單車發生碰撞通常死的是機車騎士”所以你現在事後再解釋真不懂是什麼意思(只搶著先砲所以詞不達意事後補) 而且其實你這情況應該是兩輪車種前輪撞前車後輪都會比較嚴重才對當然這一切也並不是有根據說法 因為前車被後面撞到也可能飛出去更慘的 反正我也懶得跟你辨了 因為沒意義....懂嗎?
jones加賀山 wrote:你只有說”機車與單車發生碰撞通常死的是機車騎士” 機車與單車發生碰撞??在哪一句??連引言都不會了嗎??xxplus wrote:不管是路人對撞,還是腳踏車撞行人、或是機車撞腳踏車受創比較大的不一定是速度慢的一方例如機車撞單車,結果最後死的往往是機車騎士.... 擺明了就是講機車撞單車,請問你是看到哪一行??
xxplus wrote:"例如機車撞單車,結果最後死的往往是機車騎士" 請問機車與單車發生碰撞死的往往都是機車騎士跟你打的上面紅色這句有何很大差別?還是你要跟我說差在誰撞誰?到底你哪來瞎理論跟自信一直說機車撞單車死的往往都是機車騎士呢?你有親自實驗過證明過嗎?沒實驗過憑什麼講這麼肯定~真是令人無言繼續用你的理論以為你被機車從後面撞都死不了好了 要怎麼騎隨便你另外等你比較會看字跟懂句子再來用心回別人話吧~別總是別人回你的不回盡回些不干你事的文 謝謝!
xxplus wrote:既然你的程度只到這樣...(恕刪) 請問你程度多高呢?有誰需要給你教什麼呢?就我看來就只是個會口說無憑的嘴砲人事罷了(最討厭男人只剩一張嘴)還想教人~是教人如何跟你一樣口說無憑只會出一張嘴嗎?那你還真叫自我感覺很良好呢你繼續自HIGH在你自己的理論世界裡吧~別出門嚇人了OK???再者你連讓我想加入黑名單資格都沒 所以你也不用特別私訊告訴我你要加我黑名單因為這行為無聊兼幼稚(大概是未滿18歲的毛頭小子才會做的行為 還私訊幹麻=.= 不懂)而你的行為我已檢舉給管理處看他們如何處理 所以我不會再跟你浪費時間 再會~
vencern wrote:是人就懂得趨吉避凶,...(恕刪) 矛盾那位撞人的騎士不就是因為你所謂的"趨吉避凶"才會騎上人行道的,不然人行道那麼窄,而且又要閃路人,公路車騎慢是很累人的,那他幹嘛不騎慢車道?就是不想被車撞飛或輾斃,就算發生意外寧可在人行道上撞路人、撞路樹、撞路燈....也不要在馬路撞車或被車撞當然,我還是認為該騎士技術太爛,沒資格騎單車但他騎人行道絕對是對的,畢竟攸關生死,還是"立於不敗之地"比較好
PUPUman wrote:矛盾那位撞人的騎士不...(恕刪) 你會覺得矛盾是你作了不當的比喻, 我是以在人行道騎車看到有人要下車要懂得閃避, 而你卻是乾坤大挪移去和慢車道比較, 慢車道上的趨吉避凶是要靠外側騎, 不是去和機車汽車爭道.再說, 你不能為求自身的安全而違法行駛人行道將危險轉移到行人身上, 趨吉避凶的手段必須合法.如果連守法的素養都沒有, 那就只能說道德水準低下, 根本就不用談了.
vencern wrote:(恕刪)再說, 你不能為求自身的安全而違法行駛人行道將危險轉移到行人身上, 趨吉避凶的手段必須合法如果連守法的素養都沒有, 那就只能說道德水準低下, 根本就不用談了 讚 夠實在南勢 wrote:(恕刪)行人在行人道上,被腳踏車撞,實在是很難判是誰對錯?(恕刪) 不管如何都是行人優先啊這本意不變吧不管如何不管是騎車 開車不是都要注意行人嗎各位這..........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