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來 ... Ubike 應該會先倒閉嗎? ahweiman wrote:是不是先考慮立法,騎單車也要戴安全帽。 很少人會自備安全帽去騎 Ubike 吧?要是 Ubike 提供安全帽, 有人敢戴充滿汗臭味的公用安全帽嗎?還是要提供 浴帽+安全帽?感覺活在台灣的樂趣之一, 就是:啥怪事都會發生!金嫁吸 ....(請注意 "1分15秒處" 有一句道地的台語!) ...
單車比起跑步運動的人數,或是機車駕駛人還有汽車用路人‧算是少數‧所以路權也被限制到很好笑的程度‧就算單車專用道,常常有死亡陷阱‧但是政府唯一防治的方法‧不是改善路況‧而是限制時速‧我常看到單車專用道居然是快要90度的轉彎‧遇到那種彎道,不用限速我自己也會減慢速度‧這樣的話,馬路上一堆車禍‧高速公路一堆車禍‧以政府的思考模式為何不限更低‧何況汽車搶道的情況不是更嚴重,狀況更多‧怎麼不嚴加取締改善交通狀況‧講坦白一點,就是人數問題‧只要引起大多數的人的贊同‧不管多可笑的限制都可以通過‧還要花大錢花大人力物力去做這種微小的事情‧警察的勤務已經夠多了‧現在又多一個‧各位納稅人的錢,又要去做吃力不討好的事了‧
ts080 wrote:據說有一個東西很好用,叫做Google請搜索bike path speed limit以下是舉例騎車超速會被罰基本上這個罰則的所在地是美國,州名叫沙加緬度超過時速15英里(24快25公里)就罰50美金而且一樣是用測速槍去打小鳥...(恕刪) 第一: Sacramento County 是一個縣,不是州,光是加州就有58個縣,包含Sacramento County第二: 開罰只限在American River Parkway裡面總長37公里的多用途通道第三: 一般道路不會開罰,公園管理員甚至鼓勵想騎快的單車族走一般道路ps: 我同意Google 的確很好用,沙加緬度州是你在Google找到的嗎?---紐約中央公園的確也有限速,不過是時速25英里(4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