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半年的Giant Fight M3, 停在士林農產超市門口, 還給他上了鎖,只是進去買個菜, 前後不到5分鐘, 走出來時, 居然已經看不到他的蹤影去警察局報案, 被要求自己去找里長拿監視器畫面, 而且還很好心提醒, 畫面多數影像模糊, 不會找的出什麼總之就是一個意思, 放棄吧 !! 再去買一台新的, 連報案三聯單都不給 ......好想再買一台新車, 但是又好怕悲劇重新上演
這個報案三聯單都不給是有點說不過去不過給的話他們也是很頭疼因為就會列入追蹤考核項目~但是依照經驗又是不可能找回來的所以這時候就會開始搓圓仔湯奉勸報案人放棄吧呵呵~不只是單車有一次我家這邊好多台車都被破壞偷音響我們這裡派出所也是用這樣的處理態度來各個擊破不過說真的最好還是謹記車不離身的原則否則真的很容易車車就不見了
沒錯....警察能不報案就不報案...我自已的案例...腳踏車在公司中亭...有鎖...還是被偷...都已經有影像照片了....在警察局還是拖了1~2個小時....問你有沒有腳踏車的特徵...或照片...都提供了...結果還是沒報案...講的很好聽..先留個資料...我們先協尋...就是怕影響到他的績效....
tingsam wrote:沒錯....警察能不...(恕刪) 記得報案要打110,會有電話紀錄,這樣受理的警察就會不得不處理,而且一定會要開3聯單。事後報案當地的總局還會打電會詢問您目前進度來追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