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fined我今年國二不太懂待轉問題……我今天要轉到台中市的文心路(三線道)我到文心路的待轉區因為靠近人行道的那邊全部都是車所以我只能轉到待轉區最外側也就是第二車道起步的時候我才發現不對勁我的左邊是計程車右邊是摩托車所以我只能激發我的腎上腺素狂飆飆的跟機車一樣快……也無法往右側切幸好路本身騎到後面會自己靠右………後面的車也叭了我提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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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記得要騎在最外側車道的右半邊,或是那窄窄的機慢車道上,不要闖進內側車道喔!
若能停進待轉區,最好停在右半邊,
如果無法擠進去,也儘量選擇停在待轉區的右側或後方,
起步時比較不會影響到其它車輛!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a201313020131305949 wrote:
undefined...(恕刪)

市區道路
人行道上面可以騎單車的 就盡量騎在人行道上面...........

要待轉的時候
也盡量在人行道上面.......
好的謝謝各位幸好這次命大不然可能就出事了
如果真的都擠滿車,就再往前騎到旁邊的行人穿越斑馬線暫停,有些路口的人行道號誌會提前優先讓行人先行,此時你也可以提前過去,過路口後再往左切回到慢車道即可。
慢車騎外側,不擋到人,也比較安全。幾年前在南科園區上班,有人騎腳踏車上班混在慢車道跟大家一起等紅綠燈,交警特別走過來建議他,可以騎在人行道,園區上班車流量極大,車禍真的會更塞

ultralee wrote:
慢車騎外側,不擋到...(恕刪)

法律上腳踏車屬於慢車,騎在慢車道上並沒有不對。反而是屬於汽車、或稱快車的機車騎在慢車道上,才真的是與人爭道
後面車叭你就讓它叭吧,腳踏車騎慢車道沒違法,你越叭我騎越慢

盡量靠右是給汽機車方便,畢盡交通是互相的,但如果待轉區右側已被車佔滿就沒辦法啦。台灣講求法治社會,不是車子越大路權越大,也不是車速越快路權越大,更不是越會按喇叭路權越大,法律是站在你這邊的
謝謝大家這次學到教訓了😱也謝謝大家讓我長了新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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