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elogc wrote:家人騎摩托車, 因...這次車禍和對方私下有說3萬可以和解(有錄音)但是後來對方可能改變主意變成出險了.
因為家人曾經因為前車突然開門他撞跌倒,也把別人的車門撞壞,自己爬起來說要全賠.
所以這次要確定肇事原因,決定等初判表結果.
(恕刪)
我通常看這類文章都是按上一頁跳過,,但看到這句,車主(要改變主意變成出險了)說說我個人經歷吧
有次我停好車在停車格內,在回覆客戶電話,一台機車經過把我的左方的後視鏡撞倒反摺了,車也就這樣騎過去也沒停下來,我只好趕緊衝下車把對方叫住,說對方把我後視鏡撞壞了,請不要走,這時對方反質問我為何不收後視鏡讓她去撞到呢?


我已經當場提出兩次和解建議,若要等初判表結果需要30天的時間,車都不必開了嗎?事情都不必辦了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是誰對錯了,若有保險當然交辦保險公司處理,車盡快修好,不要每天都看到被撞的地方心情就不爽,又不是錯在自己......
30天後我接到這位小姐電話,先生你當初不是說七千可以和解,為何保險公司說要快兩萬?你是不是敲詐我,我當下問這位小姐,妳不是有保險嗎?保險公司來處理就好了,她回答我只有第三責任險,我不知道這不理賠,還追問我為何變哪麽貴,不是七千元,你是在敲詐我嗎?我冷冷地回答,七千元是我當天交警在場要提出要當天和解金額,妳要等30天我沒有那個美國時間跟妳耗,請直接去跟保險公司談喔,為何那嚒貴,本來回原廠就是那樣,就掛斷電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