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6 可以載的單車

花開遭狂 wrote:




如果要到這程度 那大可不必 我情願放棄帳號開始低調過活

有些人真的很無聊!...(恕刪)


所以將軍,Rex Huang都離開了
DoctorFang wrote:
那叫本事沒錯,輸了也不叫犯錯誤。


懶得再去找你的引言,相信你也不會不承認自己說過的話!

公證人的效力比法院還大?這話你說過沒有?
所以請公證人寫下證明對吧?
文書證明時有稱律師的習慣這也有網友說過,不過這是指"法定公證人"。

我不是鍵盤律師,這些都是"常識"而已。

公道自在人心,你的習慣用語顯然與我不同,跟你爭辯實在毫無意義。
PO兩張圖給你看一下,別說我告律師只是說說罷了,我是幹過這事。以前PO過實在不想再PO。

趕打包行李要出差,出門前撤圖。
...(恕刪)

那叫告?那是申訴!

公證人的效力比法院還大
我明明是說:公證人的效力等同法院!

mr.9000 wrote:
2012-04-28 22:09
公證人用途不就是如此?
不是人人能當公證人...
法律上公證人等同法院效力!
...(恕刪)

PP1203 wrote:
如果有人對我說"你老公會不會想換老婆"
說真的, 我不會生氣
我只會問對方為什麼會這麼說這麼想
或許對方看到我不足之處
但也可能沒看到我其它優點才會這麼說(恕刪)


傑克艾草包
DoctorFang wrote:
我查了一下,是你說得沒錯,這點是我不對!

不過仍然改不了,你把見證人意指為"法定公證人"並以律師相稱的事實。
但是
或許他的工作職務確實是如此,但是這並不是一件法定公證文書。

既是如此,即不應當以"公證"或"律師"相稱,如此一來,豈不有誇大其效力之實。

要出門去了,不想再陪你玩了,反正你自己都說結束了,看來是沒戲唱了。

說實在的,沒看到什麼娛樂效果,倒是雷聲大雨點小,虎頭蛇尾!...(恕刪)

我無須對你的判斷力負責...
你要認為是一人分佔三個角色也行...
雞蛋裡挑骨頭是你的興趣,可也沒見著你真正有挑出骨頭過...
只是氣喘噓噓的喊著:一定有骨頭!
如果你我角色互換,我的判斷如下:
A 公證人與前官員見證人與律師共三位...
B 公證人與有律師資格的前官員見證人共兩位...
C 現為公證人的前官員與律師共兩位...

chanel168 wrote:
請問Mobile01...這種垃圾版可以刪除了嗎?像阿婆的裹腳布,又臭又長!每次一打開BMW討論區頁面,就看到這則在首頁,真是破壞想單純看車的心情!(恕刪)


山不轉路轉.

路不轉自己轉.亦可

雖說臭又長.還是有學習有感謝
傑克艾草包

mr.9000 wrote:
這棟樓只佔首頁的 1...你憑啥說這樓是垃圾?頂多是動物園!
有遊客,有動物,還有我這毛球!(恕刪)


自娛娛人.幽默給
傑克艾草包

千年之夢 wrote:
要對某人告白請愛用P...(恕刪)


有支持.有反對.平衡報導比較接近事實
傑克艾草包
出趟關島遠門
島內像小豬的騙子依然對火車狂叫
這豬自比喻為磚造的構造物
還真相沒開洞的白色象牙塔
既然都在塔內 何不看看白色巨塔呢
裡面的醫生很多 來分享一個好不好


張董 半張如意已寄出
小小舉手之勞 不必特上此來言謝
還有需要 小弟都願意效勞
不過下次 牛約跑 記得跟小弟交換一下賤駿
別人家的比較好騎咩

巨塔越來越高啦
小弟1 秒幾千上下
無法撥空細細品藏高清騙術
先在此標記一下

mr.9000 wrote:
模型有大有小,送自己...(恕刪)
好亮喔!
上禮拜才去吃,還外帶一盒排骨酥!
外帶的就不會炸太老
mr.9000 wrote:
白斬雞我也推他......(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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