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幫幫我!![更新..現場圖在第13頁]

小小一線三 wrote:
版大太模糊了而且肇事...(恕刪)



現場圖很小張差不多 A4大小 我試試看吧!!

圖本來只有畫3車跟1車的位子.沒有2車跟1車來的方向
字面 是後來警察補上的 我簽名時沒有

也就是說...2號車跟1號車的方向.文字 都是警方後來補上的!!

0916670852 wrote:
吼 我看喔 這個你還...(恕刪)



婚叫大仔 是吃 青仔嗎?
不是吃包葉子的??

Oo紫晶戀雪oO wrote:
現場圖很小張差不多 ...(恕刪)


既然簽名時沒有,警方在你簽名完後補上你就應該馬上告知請他更正

現在名子簽下去的狀況只有去跟他盧,或者請地方人士,媒體去質問為何補上

順便控告他偽造文書
大姐 最近較忙沒時間上來看
利用一根煙的時間 大概看了一下
當時您是要由內車道變換至外車道(第一車道變換至第二車道嗎?)
這是您筆錄裡面自己敘明的?
1.3車相距約28公尺
我不知道您當時所敘述您的車速多少
不過如果往後拉一秒鐘 時速50公里計算 一秒行走大概是13.8公尺
大概就是說 你的車子超過第3部車約14公尺後才被2車碰撞
基本上 我會認為您跟此事故並沒有關聯
但是最難舉證的就是 您變換車道的位置在那 是不是使第2車受到驚嚇才偏行
這點就要看三方面談話紀錄怎麼說

個人淺見 希望別鞭太大力
大大 賣給我吧 我幫你修 你換新車八 我會好好照顧這台車 賣給我吧 我幫你修 你換新車八 我會好好照顧這台車的


呱嘎啦 wrote:
既然簽名時沒有,警方...(恕刪)

述刪
這位大大別這麼生氣
下面的現場處理摘要是現場處理人員依據現場處理搜證寫的 不作為分析依據(現場圖上面有寫)
所以跟現場圖不同 這部份回來寫是可以的

呱嘎啦 wrote:
既然簽名時沒有,警方...(恕刪)


這我有去請教委員.也有找到答案..至於控告..很難
因為~ 這東西我們沒辦法留底後影印拍照.只有警方手中那份
無法舉證 我們說的是正確的!!






小小一線三 wrote:
大姐 最近較忙沒時...(恕刪)



當時您是要由內車道變換至外車道(第一車道變換至第二車道嗎?)
這是您筆錄裡面自己敘明的?




1.3車相距約28公尺
我不知道您當時所敘述您的車速多少


我時速是40




不過如果往後拉一秒鐘 時速50公里計算 一秒行走大概是13.8公尺
大概就是說 你的車子超過第3部車約14公尺後才被2車碰撞


大大 你怎算出來的???



基本上 我會認為您跟此事故並沒有關聯
但是最難舉證的就是 您變換車道的位置在那 是不是使第2車受到驚嚇才偏行

附近店家有提供監視器錄到的畫面.畫面是 ..我跟小朋友的車都出現在3車的車尾.不過.我的右前輪先到3車車尾(我車已經過一半了).小朋友的車在我右後車門







50公里=50000公尺
1小時=60分 60X60=3600秒
500000公尺/3600秒=13.888 <==一秒跑這樣

基本上肇事的重建都是推估最大可能性
已經有監視器畫面了 就由監視器畫面說話

小小一線三 wrote:
50公里=50000...(恕刪)



謝謝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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