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O88 wrote:
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不...(恕刪)



就算沒有酒駕,
大概也只有呆丸汽、機車看到行人會加速狂飆,
到沒紅綠燈(但有斑馬線)的路口,
竟然不懂要減速讓行人優先通過。
真的去英語系國家住看看,
或至少去華人世界的香港和新加坡,
你就知道駕駛素質差多少,
人家是95%以上都減速,
而且幾乎沒在越線或闖紅燈。
反觀50%以上呆丸狼,
老實說根本還沒資格領駕照。









.
我就心想.......
.
你(妳)








根本就是天時地利人和 哀
t101nw wrote:
今新聞看到此報導,...(恕刪)
之前同學沒酒駕, 因為老人闖紅燈跑出來把他撞死了
但是因為走在斑馬線...同學還是要負擔要8成..賠了300多萬

理由是穿越道100公尺內不管燈號為何, 就應該要減速注意

這個酒駕看來全賠跑不了了

vendia1981 wrote:
減速注意

, ...(恕刪)


請問 減速注意 是要減到怎樣的速度 才算有減速呢?

這好幾年了..重點應該是要注意吧, 我也不好意思再去問

自從這件事我才知道....行人在斑馬線還真的是無敵

Touaregcayneen wrote:
趕羚羊 草枝擺
這種喝酒的人自己去死 就那麼簡單!!!
整個台灣目前各階層互相鬥爭 上面的高官爽完一個顏色又換一個顏色
酒駕嚴刑峻法遏止 有那麼難嗎????
廢死團體 人本基金會 真是台灣不斷退不的幫兇
至於老翁闖紅燈也算台灣的三寶文化
國人普遍 違規習以為常 敢違規的講話都特大聲


您最中肯~
個人網站 http://www.starry-night.tw
重點是酒駕,不是開什麼車
真的看不懂這個標題的意義是什麼
原來斑馬線無敵阿 以後想自殺的人 或缺錢的人 就直接衝斑馬線就好了阿 反正沒死只開一張紅單 還能跟對方求償 運氣不好死了還能留一筆錢給家人 斑馬線真是好棒棒 說著說著自己都想衝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
這才是行人的帝王條款
但是
但是
但是
這個案件裡,BMW車主從看到行人到撞上時,究竟有多少時間可反應?
今天如果他沒有酒駕、沒有超速,是否能完全避免這件事故發生?這才是決定肇責多寡的因素。
不過,我覺得車主不可能無肇責,光是"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這一條就讓他逃不了了。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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