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的部分應該都是正確的,細節的數字以及詳細的執行方法就需要找專業人士說明了。
不過在這裡強調報稅需要符合中華民國政府的一切法規。
舉數字會比較容易說明,僅供參考。
所得淨額在240萬以上要繳交30%的所得稅。
假設個人所得為300萬,列舉扣除了60萬,每年有定存利息(或者股息股利)100萬,所得淨額為300-60+100,
換句話說,定存利息收到了100萬,但是這部分踩到30%的稅率得繳交30萬所得稅,實際上最後放入口袋的定存利息只剩下70萬。
這時候可以成立公司,讓公司持有這些現金或者股票,
也就是個人所得剩下300萬,扣除列舉淨所得剩下240萬,只踩到20%的稅率,
這間新成立的公司每年有100萬收入,此時公司可以租車或者購車,把租車以及購車的費用列為公司的支出(折舊攤提),
譬如購車的費用可以每年攤提20%,假設買了一台500萬的車,每年攤提折舊100萬,
公司的淨收入=100-100=0就不用繳稅啦,換言之省下利息100萬要繳交的30萬所得稅,
節省的只是稅金而不是買車的價格。
除非是原本就是開公司的,對於大部分的受薪階級想要省下買車的錢跑去開一間公司並不實用
1. 成立公司以及每年報帳繳稅需要成本,聘請會計師報帳至少要數萬元的服務費用,
2. 大部分人很難擁有每年數十萬的利息或者股利,如果每年只有10萬股利但是聘請會計師就花10萬豈不做白工?
3. 以上述例子一個年薪300萬的上班族,不可能叫自己任職的公司把原本要給你300萬薪水拆成兩筆,200萬給你個人、100萬給你去設立的公司然後依照上面的方法節稅,除非你自己就是老闆。
事實上,還是有撇步可以將個人的購車金額列為列舉扣除額,
譬如300萬的收入原本要繳交50萬稅金剩下250萬,頂多買一台250萬的車,
如果買了台300萬的車又可以變成300萬列舉扣除額,淨收入為0就不用繳稅啦,各位有興趣的話可以找間會計師事務所來問問。
最後再度強調報稅節稅需符合中華民國政府一切法規,以上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