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法律會有追溯期,因為制定法律的菁英們說,法律不保護那些漠視自己權益的人。
樓主要放過人,問題是那天換了角色別人是否也會放過樓主呢?
看看那些交通檢舉的,搞不好樓主要放過的人,暗中曾檢舉過樓主,或是日後也有可能檢舉樓主。
總之別輕易放棄自己該有的權益。
這社會上所有的人只要有逮住樓主犯錯或失誤的,也絕對不會輕饒樓主的,他們也是追殺到底的。
別做冤大頭,因為別人都很殘忍的。
jayjaytin wrote:
如果是以這種標準驗車那應該永遠都交不了車,直上勞可能有機會。
飯飯神 wrote:
我笑了 這種超小的毛就要換車退車
你乾脆叫車商給你訂一百台挑出你滿意的退訂99台
蠻有興趣看能否退訂成功 坐等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