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卓拉貝貝 wrote:
逃去哪?
當然是離開現場啊
怕事後找不到人就記下車牌
如果裝有行車紀錄器
就更沒有問題了
不斷踩油門撞車
萬一更激怒對方怎麼辦?
這樣的做法只是讓妻小處於更危險的環境
我很想問你,你到底有沒有晚上去過東海夜市?而且還要假日晚上去
還離開現場咧………難道你不知道事發現場就是路小,前後都有一堆機車和車子,要怎麼離開?用飛的嗎?
你用鍵盤打字很容易,很多事情不是你鍵盤打一打說要這樣做就一定可以好嗎?

nibanibaniba wrote:
(恕刪)
但下車後 過去踹toyota這段 跟口中說的話
就只是個比小屁孩高一級的大屁孩
我看到這段後 就覺得...
一起抓去關吧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