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gmen wrote:
版上的一堆忌惡如仇,碰個照後鏡就哭爹喊娘的,好像不把人家全家告到死對不起爹娘一樣,我心想,你們可能打從離開娘胎就含著金湯匙,從來沒騎過機車吧...尤其是台北市上下班時間,很難不被機車包圍,碰來碰去只是剛好而已..什麼叫防衛駕駛,開車不是只要不撞人就好,還要避免被撞(恕刪)
依照Downgmen的論點,如果機車跑到內側車道時因為亂鑽刮到汽車板金/後照鏡,汽車駕駛也要很有修養的不發脾氣?
我騎機車,我也開車。自從我會開車後,我更不會把車子開到機車道佔用機車道空間(我本身很討厭佔用機車道空間的汽車駕駛),我不反對機車佔用汽車道,上下班時間得包圍汽車,我也覺得okay.但是,前提是機車騎士在汽車道時得更細心的注意本身機車與汽車的距離與空間。汽車駕駛與機車駕駛彼此尊重跟是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一點關係都沒有。就是因為我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當我車子在【內/快車道】走得好好的,但是被人因為亂鑽刮傷板金撞掉後照鏡得花幾萬元時,很抱歉,我沒有辦法一點脾氣都沒有。
Downgmen說“開車不是只要不撞人就好,還要避免被撞“,那騎機車是不是也得有同樣的“防衛駕駛/騎乘“: “不只要不撞人就好,還要避免不撞周遭的汽車“?我在強調一次,我從不覺得汽車佔用機車道是對的,馬路上汽車、機車都得“互相尊重“,不是只有單方面(不論是汽車對機車,或是機車對汽車)。
If you really know how to "ride/drive" (WELL), you will never make this kind of biased com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