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付x德級的維修費到外面的維修廠修,這是詐欺的行為,也偽造文書向保險公司出險,大家把自己的身份拉到事主你們覺得要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爭取什麼權益?請大家提出來我想這樣對版主會比較有方向,業代或車商上來看也比較知道如何拿出誠意(重新烤...,技術不好烤到流鼻涕可以重烤嗎?)有時想想,萬一外面的維修廠換的是殺肉的零件呢?副廠起碼還是新的...有些零件只是換修理包,有些零件是年限將至只是勘用那開在路上,安全嗎?萬一壞了是要再付一次錢,扒一次皮嗎?起碼原廠願意零件保固2年...我是建議延長保固(比較有幫助),有重新烤漆的部份應回原廠重烤,白紙黑字寫清楚,外加保養費打折或多少公里以內免費保養...,若能涵蓋到零件更換期之保固(約8~9年車齡的車)那就真的太讚啦
以前開volvo時,去原廠出險鈑噴,結果隔天才想起來有東西忘了拿出來,到了車廠不見車子,經我堅持還是要拿東西,業務才很不情願帶我到相隔兩條街外的<某牌>汽車保養廠,而車子門片都拆下,也開始施作了,真是傻眼,這一鈑噴,顏色有色差外,連引擎下"防護底板"也被幹掉,後來這兩家車廠都不願意負責與承認,而我也自認倒楣,去年也換買其他廠牌車子,而以後絕對不會再碰volvo
不好意思小弟提醒兩點,以供樓主後續應變1.乙式保險法裡「不明車損不賠」,也就是說可供證明、有備案的損傷才能理賠。說簡單一點,妳現在所謂的「出險」動作,是不符合保險法規,甚至有觸犯詐、欺偽造文書罪的可能。2.保險合約裡並沒有「一定要在原廠出險」這個條例,任何私人保養廠只要合乎規定,都有的權利替車主出險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就好像健保任何醫院都能申請理賠一樣。所以汎德只有「公司業務個人行為不檢」的責任。以上兩點,希望樓主要小心注意,免得被車商四兩撥千斤甚至反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