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RS wrote:
做服務業的不管客戶怎...(恕刪)
被敲頭哥看車展是受氣,不過馬自達的公司形象倒是受傷慘重,讓人覺得
公司員工沒能力處理危機,遇事無法理性處理問題,公司業務代表態度兇惡。
1. 被敲頭哥的態度蠻衝的,不過在沒有準備的狀況下頭部受到重擊也難免火氣大。
2. 馬自達業代發現傷到人了,除了抱歉也沒進一步處理傷處和堅持送醫檢查受傷程度
,萬一頭內部有其他傷害錯過醫治時機,後果可是過失傷害的刑罰。
(這點我認為最重要,在國外這可能會讓一家公司賠上巨額賠償)
3. 無法進一步安撫客戶,讓場面失控,可見的該公司管理階層和員工訓練有嚴重問題。
4. 馬自達的業代們後來只顧著和被敲頭哥嗆,表現出恐嚇的架勢,把公司的形象徹底拋腦後,
把小危機激成大火。
5. 換一個角度想,如果馬自達業代
①第一步先處理傷勢,確保被敲頭哥沒有進一步的傷害。
②接著派有處理客訴經驗的職員安撫客戶。
③主動賠償。
④如果被敲頭哥要求過分,馬自達不必同意,但仍該保持風度和歉意,
並得尊重被敲頭哥的法律提告的權利。
⑤闖禍的女業代懲處就不是被敲頭哥能要求的,賠償的合理程度合乎社會大眾的想法。
如此,就算鬧上新聞社會版面,公司情理站的住腳,公司的形象也不會受損。
最重要的是,馬自達在這事件上是要傳達怎樣的信息,建立何種形象給台灣的消費者。
這可是相當重要的公關任務。
畢竟事情發生了,同時也檢驗出台灣馬自達的業務能力和管理缺失,如何改善缺失和重塑公司形象,台灣馬自達得用用心。
畢竟每位想買車的人,如果印象中的馬自達員工是如出去哥和脫衣哥一般,就算馬自達的車再好,還是會令人無法對馬自達的服務有信心,顧客會望之卻步的。
只是這件事情已經無關服務了
這是一件危機處理的態度問題了
假設是我自己被敲到頭
我只會斟著恆量自己受傷的程度
不會只是一味的要車商給答案(如何處罰女業務)
難道當場把女業務革職 頭就不痛了嗎??
而且不是一開始要叫救護車嗎
怎麼進了後台 改稱要面速力達姆了(是因為對方人多嗎)
要堅持到底呀

而且 話說敲頭哥 你罵女業務及女業務有跟你道歉那一段 你一開始也不說清楚(後來才補述的)
馬自打 現場的主管及那兩個耍寶的 也真的很好笑
就依照客人的要求 幫他叫救護車 幫他付醫藥費(有健保是會負擔多少錢啦) 有這麼難嗎??
把他送醫後 各自回崗位 搞不好多賣了幾台車咧 在那邊跟敲頭哥543的有意義嗎??
就算 對方是來自澳洲好了
你們敲到人家的頭 就是理虧 幾歲人了 這道理還不懂
這是你們的車展耶 你們要把你們最好的車跟最好的企業精神發揮到最高的境界耶 不是嗎
怎麼會是一副像在路邊有糾紛要跟人家輸贏的嘴臉呢 人家都拿手機來拍了 還在那邊耀武揚威

兩造都有思考及改進的空間
話說 我親戚如果有人要買馬自打的車 我會舉雙手贊成
工讚A 至少發生行車糾紛時可以馬上call業務到場處理 妥當的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