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喜歡加菲的阿宅 wrote:個人認為徐老師現在的...(恕刪) 本日中肯+1就是因為他是老師 所以他才據理力爭 讓是非能分明如果徐老師鄉愿一點 那他所教的下一代 是不是也會變的鄉愿呢??老師加油!! 不論結果如何 是非分明才是重要的
bcheng1 wrote:徐老師加油這麼簡單的...(恕刪) 人家有錢嘛,就算全台灣人都知道這公司是如此讓業代這麼惡搞客戶,這家大公司相信台灣人還是會捧錢來求他賣車的....信譽和誠信是用來要求客戶的,不是這家的公司和業代!!
訂閱and.........實在有夠扯我個人買車的經驗,當初說好的事情就說好了,大家遵循著說好的事情按部就班走,問題就不大當初我也答應要包紅包一萬元給業務 就是說好一萬,業務也答應我送我V-COOL的隔熱紙 不管型號,也是有送市價七千給我的,至於他能搞到成本多少的隔熱紙,只要是V-COOL,其他的事情是他的本事,是聽說 業務拿隔熱紙是五折啦~~不過那是他的能力範圍
沒錯支持老師討回公道,在台灣消費者一直都是處於弱勢,完全都是因為消費者息事寧人,送點贈品或是打個則扣就自己妥協,換作我五萬元對我不是大錢再賺就有,我寧願爭取應有的權利跟自尊,也不要把自己用五萬元賤賣掉.畢竟老師也是有給業務機會,但業務卻靠著沒證據拿他沒皮條,而發現事情搞大才必恭必敬的道歉要求和解,這樣實在讓人不能認同,當好人可以但別當爛好人,希望日後業務可以以此為借鏡別再犯相同的錯誤.
allen3536 wrote:看了前幾頁的文章...有種感覺...間 諜 在 身 邊沒有人問業代多辛苦...利潤有多低......幹嗎扯一堆開版的原意就是....."這個業代的行為..對嗎??" 很多人賺錢都很辛苦阿但是至少是正正當當的賺錢阿利潤低我就可以由客戶身上多A點工作辛苦我就可以用些小手段讓賺錢容易一點!這樣怎麼也說不過去吧!不然你覺得他的行為對嗎?
這系列文章我也回覆好幾篇...總的來說...業代超收徐老師3800元與隔熱等級不符...還有車頂漆面瑕疵...至於後續衍生的問題...就是消費者與賣方的糾紛...徐老師的要求就是退回溢收款項與退隔熱紙差額部分...並由汎德總公司經理級人士道歉...並修補車頂漆面(在某時間內完成即可)...而剛開始..汎德敦南的丁業代語氣強硬...而且說法與徐老師明顯不符....後來他也承認款項明細有問題與隔熱紙等級認知差異...所以他願意賠償與退回徐老師共計7000元,並完成車頂的修補。但可能雙方在溝通時氣氛不佳...加上丁業代否認溢收徐老師3800元...導致徐老師再向總公司反應...並向TVBS與蘋果投訴....此時丁業代願意退回7000元,並再賠償徐老師50000,並完成車頂的修補。但徐老師目前堅持要汎德總公司經理級人士道歉,與拿回7000即可,車頂漆面要修補,但由徐老師決定。所以..總公司目前尚無回應....雙方持續"僵"在一起....換各角度想....台北小市民如果今天在人行道跌倒...腿部有挫傷...向公園管理處的人反應...結果管理處的職員愛理不理...直說市民自己走路沒長眼睛...跌倒自己負責....後來市民舉證歷歷...並找來議員開記者會...此時管理處處長親自來說對不起...並願意賠償醫藥費...但市民堅持要市長府團隊高層來道歉....不然堅持不和解...要提國家賠償....以上例子或許有點極端...但徐老師與汎德的爭議不就如此嗎?由營業所的最高主管來道歉...就是汎德的唯一處理方式...頂多是公司公關來搓搓湯圓...說很遺憾...說我們知道徐老師的想法...我們深感抱歉...再次帶著營業所主管與丁業代來說對不起...並附上賠償與溢收款項共計5.7萬...徐老師接受嗎??今天的這起商業糾紛實在很小...就算徐老師提告...也是徐老師與丁業代自己的事...說真的...我看不出汎德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頂多他只是督導不週....你說汎德重視商業信譽嗎...我不認為汎德想理會徐老師.....因為徐老師只是一隻小蝦米....千千萬萬裡的一隻無名小蝦米....如果今天因為是車子的瑕疵而導致有人員的傷亡...我相信汎德才會"聚精會神"理徐老師的訴求...積極處理....但這個case...就是在簡單不過的糾紛....無關人員傷亡...頂多是情感(奇磨子)問題....想問一下...奇磨子一斤多少錢??五萬可以嗎?這就是汎德啊......所以....徐老師或許就接受5.7萬+周主管與丁業代道歉+烤漆修補...這事情就圓滿結束吧....當然....如果徐老師的皇親國戚還是企業名人....汎德可能真的會跟你說聲...I am so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