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是來騙錢的????????

如果不是真心想道歉 就不用了
人前道歉 人後在FB取暖
有那麼委屈嗎? 如果覺得自己沒錯幹麼道歉
就算知道是奧客 也要好好的處理
服務業賣的不就是 "無形"的服務嗎
台北國際車展搞到像 台北國際堂X大會

呵呵~~~為了一時"英雄救美"

換來的卻是一推社會評論~跟即將到來的法律問題~~

嗆人還要告人~~~想想自己的一舉一動~~~~是否已經構成有威脅或恐嚇別人的舉動~~

整天就學電視上新聞~~動不動就是要告人~~~有這麼好告~~((教我教我))

我看沒人想上班了拉~~天天告人就好啦~~~((有錢拿多好))

真不懂那個~~M牌的服務"參"腦子在想啥東西~~~是有洞是嗎??

再來以為被派到車展做服務~~

就可以很跩嗎??((說穿了M牌又不是你家的~~~你只是個服務"參"))

"服務至上"~~我看這嗆人的是不懂意思吧!!

的確有待教育~~或者是回學校上課好了~~再不然不要做了~~~丟人~~~~丟廠商名譽~~~~

還丟家人的臉((都上新聞還有大頭照哩))~~~可悲~~~

基本因該要有的跟在預料之外會發生的事~~~都沒事先假設或做規劃嗎??

連簡單的都做不到~~~還要做大事~~~~賣大車~~~~((就只要小護士藥膏跟找經理這都不會處理))

上層不知道腦子是不是跟嗆人的一樣事有洞阿!!!

廠商名譽都不知道被嗆人哥害到要往哪擱了~~~
這個女的......道歉後...又在FB那說些543的取暖...太糟糕了!!...虛偽的道歉!!

那......又何必道歉咧?!......

他怎麼不會反省為什麼關車門時不小心點啊!!...

versant wrote:
要是女業代沒先敲到人他有理由恐嚇你嗎
怪別人恐嚇前先怪你自己恍神先
被敲到的是不是恐嚇還不知道(有待法律釐清)
女業代犯了傷害罪是肯定的(有點法律常識都知道)


不好意思 , 我必須說 , 你的觀念有問題喔 !

不能因為 A 傷害了 B , B 就可以恐嚇 A !

以上是舉例 , 我講的是觀念問題 !

GARGINE wrote:
Han Chien ...(恕刪)


嗯..
85度C遇到很多蛋糕有蟑螂的...
結果是詐騙..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lllaaa5050 wrote:
我也懷疑他是426耶...(恕刪)


交流道的確是大陸來的
他之前也得到社會大眾與論的力量
來幫他解決事情


遠方山谷吹來的清風 wrote:
上王田的可多了平常車...(恕刪)

看到這句話......我笑了...

alancn64 wrote:
真的還假的啊,這有出...(恕刪)


那一句話好像是某一部電影裡的台詞.不過忘了是哪一部了
但是好像是說..政客和2手汽車銷售員
當事人就別再說…多說無益!這個被日本人知道了…下場是什麼?

還有,一堆人公然在臆測他人的作為,小心又要被告了!

處理事情是要事情越處理越小…不是一直在擴大。

出嘴說…沒人聽到還好!上網po只有死路一條

有錯在先,就要先認錯…彼此間取暖,不是大聲就會贏了

角色不同,利害關係也不同!先體認這一點…
爆音、無影像…HD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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