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笑! 制度搞成這樣 業務賺不到錢 絕大部份是消費者搞的我一直認為買車給業務賺合理的錢是應該的但是網路上就是有人拿著菜單比來比去....搞得業代像賺你一都不行的樣子,結果咧 比到最後... 什麼事都可能發生... 賺不到錢 去想辦法賺 最後又客訴一堆愛搞嘛....... 造成這種制度 真是活該....... 還有一堆元兇做錯了什麼都不知道 可憐!
我反覆看了好多次公告內容,並無造成版主須繳罰款兩萬多塊的相關規定而且公告內容似乎也沒對無銷售業績的業務員有罰款情事,反而是所長要罰10,000塊,莫非版主是"所長"職務?亦或所長把他單位未達標的個人罰款轉嫁給旗下業務員分擔?若是後者版主應該說清楚,以這張公告內容拿到勞委會申訴,似乎只有"所長"級申訴的才有受理理由.這麼多人回覆都可以憑公告內容與版主的委屈畫上等號,我就怎麼看都兜不起來,是我悟頓嗎?或者是除了公告大家樂遊戲內容外還有"內規",應該把內規條文一併貼上吧?我想電視台要報導光是看大家樂公告內容也覺得沒啥不妥吧?除非又遇到腦殘記者瞎起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