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o0325 wrote:
我想應該是想要錢吧之...(恕刪)
看了隔壁樓上萬篇的回應,我都沒回
倒是這裡真要說一下話。
如果被k頭的苦主真的是如所謂「要索討金錢」,
他大可第一時間驗傷,接著報警提告過失傷害....
接著下來,業務與馬自達應就要不斷的去談和解。
這麼明確的傷害事實,還引發一連串的威嚇行為,
難道苦主在隔壁棟樓善意的「提醒」馬自達,且不追究的行為,
不是一種謙讓態度??
也難怪一直上來直指苦主「討錢」的網友會遭到圍剿,
因為法律確實講求證據,前半段的行為確實就沒人可以佐證,
加上傷人女業務犯後fb上的一連串態度也不甚佳,
這案子進入法律程序後,吃大虧的我想絕對不會是苦主....
台灣是個民主社會,也是法治社會,
當然固有的「情面」要放前頭,得端看苦主他自己看法,
他若堅持不退讓,要把法拿到最前頭來講,
不管是有多少人護航、或又多少人指責他也態度不良,
相信法還是會保障他索討「交代」的權利!!
只是一堆留指苦主第一時間「態度不佳」、「要錢勒索」這些字眼的網友們,
你們也請多注意自己的言行,
因為,在拿不出證據的情況下,這些通通會變成上法庭提告的依據,
可以質疑、但不可以謾罵跟毀謗!基本上這是兩碼子事情....
今天你是車業賣的是服務 服務品質好不好和別人看這車的品牌有著極大的關係
今天被敲頭的人就算是奧客好了...也不會有人無聊到故意被敲頭來找你麻煩吧
被人敲到頭 人家心裡當然不爽...被請進去後被人用不屑的語氣數落...你心情會好嗎?
這時就算女業務跪下來道歉我想當事人也不會氣消..(因為那二位脫衣哥&出去哥的關係)
所以另外二位車業原本就不應用這種態度對待未來可能是消費者的男士~而且還有人在後面跟著取笑
那幾位車業表現會被視為代表的是M牌的態度..
然而被敲頭的則代表是消費者...所以才會興起這麼大的迴響..
消費者會覺得原來如果換作被敲頭的人是我的話 我會被M牌這樣子對付...
所以M牌因為角色的關係才在這件事上站不住腳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