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 Mazda6 CX7 CX9 可得 500*85"越來越知道原來所謂的 "神單" 怎麼來了假設營業所這個月賣 6台CX7 (所長低標達到), sales 共85人A 賣1台 CX-7B 賣2台 CX-7C 賣3台 CX-7A 大家樂獎金 = 500 * 84 = 42000B 大家樂獎金 = 2* 500 * 84 = 84000C 大家樂獎金 = 3* 500 * 84 = 126000另外82個沒賣到的要出 6 * 500 = 3000元A 這個月賺 42000 - 5*500 = 39500神單怎麼來? 假設我是 sales, 預估這個月本所會賣 6台 CX-7CX-7 139.9萬定價, 進口車營業所規定折扣 15萬....大家網路問到的都是最低折價 15萬我的神單.....直接折價 18萬.....3.5萬自己出.....我賺 4500元就好這樣還會有好處.......說不定我可以多賣2台變成 3台以上面 C的例子, (126000 - 3*500) / 3 = 41500C每一台的獎金比 A 多 2000元.........說不定他可以多折價4萬 (哇~~~大神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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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規則是違反勞基法的如果告上勞工局是一定會被處罰的因此而被開除的員工是可以申請該公司賠償其實公司的管理方式是不能進行所謂的罰款因為工作契約是公司付款換取人力員工付出人力獲得金錢該給錢的公司卻反過來收錢就工作契約上這是變相詐欺的方式員工遲到公司可以扣掉工時不給薪(或不給全勤獎金)但是不能進行所謂的罰款除非員工親手造成公司實質物品的毀損要賠償之外這類型的管理方式都是違法的是可以檢舉的可是台灣很多低下階層沒有法治觀念就讓一些管理人員壓著亂搞
這是壓榨勞工的卑劣手段! 車展事件已經讓人覺得那幾位MAZDA的業務服務態度EQ很差,危機處理反應很爛,錯失第一時間挽回客戶觀感與信賴度的機會,更無法理解一向引以為傲的日系公司管理,怎麼會出現這種離譜狀況?!呵呵...今天終於知道真相了,原來日系服務品質到了台灣被管理層給搞爛了!換間公司、換個工作也換個心情吧。雖然現在工作不好找、失業率很高(台灣為亞洲四小龍之"首"...好歹有一項第一名!...Orz...悲!)。換個角度看世界,離開那濫公司對你也許是個轉機,應該會有更好的發展機會,所以加油喽!讓社會輿論把這種爛公司爛制度給淘汰掉吧!...也救救還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同袍!(...這樣說會不會過頭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