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只懲處自己.怎沒對攝影者提告

我真懷疑那些服務人員有受過訓
日本公司對從事服務業人員是出名嚴格

還是台灣歸台灣日本歸日本....日本沒來台灣教育人員

總之,這次事件對我來說真是匪夷所聞
犯錯了不管對方如何,自己只能淚水往肚吞

說說我的經驗
幾年前跟某日商大廠開檢討會
所有供應商出錯都要求檢討
日商態度像警察在錄口供
有間模具供應商老闆受不了
直接翻臉圖面全部歸還不幹

很有氣魄是不錯啦
但損失好幾億的生意就此消失

和氣生財,不然你就要有失財的覺悟
強烈要求脫衣哥和出去哥
去法院告原PO者和Mazda
成為台灣勞工服務業之光
最好再讓日本撤掉三和的代理權
我翹二郎腿看好戲
這比台灣總統選舉還精彩

sofar258 wrote:
告贏的意義是.......(恕刪)


推一個!!


大家砲口主要是對在[揍人哥+脫衣哥+出去哥]的[態度]

馬自達不可能想告這個(告?想湊一桌?)

唯有道歉才是大企業的風度!

法律是死的

鄉民是活的

大家都在看


光唸死書~鑽漏洞 難怪一堆恐龍法官!

以客為尊才是服務業的王道!!!

拿錢來買東西 要被羞辱?



台灣這社會就是有人懂些法律,就愛鑽漏洞找人麻煩,
這種濫咖,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對攝影者提告幹嘛
處理事情綠影存證本是應該的
看到某些人與現實脫軌 真替他感到悲哀~
你真天真!
還好你不是法官!
回去問老師再唸唸吧!!
馬自達提告跟那些面露兇惡的業代有什麼兩樣
走到地上去 wrote:
馬自達要是告下去的話...(恕刪)

6核心 wrote:
不管對與錯.但當事人...(恕刪)


事件以來
你是最猛的一個
那就去告唄
看你怎麼收拾

要派來消毒的
也應該要有正確做法
這樣只會愈搞愈亂呀
或是這就是高層的想法與做法???
馬牌~~~~~~
真的沒救了
樓主你說......你說,你是不是某家業代派出來亂的...酸

Oo大頭oO wrote:
這條鐵定告不成......(恕刪)
XDDDDDDDDDDDDD `大大你這些話太經典了`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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