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xx wrote:可以告那位林小豆 毀謗了備份的好有些人就是欠告~...(恕刪) 可以請問毀謗的構成要件是什麼嗎?她有說出什麼不對的事實嗎?我真的不懂請賜教,我看不出來她有說出什麼具體事實耶,不好意思請問你嘿.
我在想...是否有甚麼罰則或譴責, 可以讓隨意挖取/轉貼別人FB的人不要火上加油!! 萬一鬧出個人命什麼的..挖取/轉貼的--你於心何忍!?(它雖是公開版面(未經作者的同意),你卻沒有權利可以拷貝別人的FB轉貼 / 它也有著作權喔!!)除非這是件危害到人群的不法行徑!你的行為才會獲得讚揚!也許你的行為不違法, 但有違人性的最基本面!
foxman-tw wrote:我在想...是否有甚...(恕刪) 我是覺得雙方都要克制...既然都已經知道事情鬧大了~一些情緒性的字眼本來就要避免使用...這樣反而能保護自己!更能維護朋友或家人~~其實就我的觀察來說~一開始至少有2次機會可以了事!!但是...沒做到就算了.....後半段...請問是在= =?.......事後~還要讓公司幫你們擦屁股更無言的是...女業務在FB上發洩就算了~但是~她的朋友們!卻還在上面"火上加油".....我真的不曉得~他們到底是在幫她還是在害她!?雖然我是從事傳產的工作~但是很爐的客人我也有遇過...而且~我還是在沒犯錯的情況下!就被人洗臉連續洗了N次洗完臉~我還得跟客人說聲對不起...就像我家老董說的:不論對錯!客人都是最大的!千萬別跟客人有任何的摩擦!!因為我們的言行舉止~都是代表著公司!!寫到這裡~我想會有人很不削...但是那些人請仔細想想!!為何馬自達總公司~會再第一時間!直接率先發布道歉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