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只懲處自己.怎沒對攝影者提告

侵權耶@__@ 侵權罰多少錢應該是看造成的損害...這兩哥現在這麼有名我看他陪大了吧~ 哈 哈 哈
你的大頭照片應該是自己的車吧...就算是自己的車你有問過原廠嗎?
這是不折不扣的侵權說...

挖勒我都騎車回來了還在吵XD


yroy wrote:
基本上都是未經同意用...(恕刪)



以<<民法>>第149~150條

這前面講過了

拍攝影片屬「阻卻違法事由」

一:正當防衛行為

不然

二:緊急避難行為

所以告拍影片應該是告不成


但是

影片上網

"應該"不屬於以下紅字

<<民法>> 第 150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
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

書沒讀完不知如何判定



所以回圖書館囉掰掰



註:
第149條即一般人常說的 正當防衛
第150條就是緊急避難行為



1.被請進去
2.樓主本人在現場
基於以上,法條再怎麼凹來用
都不可能構成犯罪條件成立!

不然大家來重演現場,地點選在樓主家!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6核心 wrote:
應該是我錯了.我不知...(恕刪)


自己發這篇來假提問之名,行諷刺之實

人家真的搬法條出來,又在那邊

令人不齒。
唉.....版主怎麼還沒勸M公司提告呀,我已經準備好二個裝行車紀錄器而且在我沒違規的狀況下拍到我的車子,重機和我的人,我也想開告!版主加油等你喔.....

shadowjon wrote:
個人也是同意你的看法...(恕刪)

這個推一下~
跳脫這的事件,從單一角度來看,摟主主要是在探討如果有人把你的影像拍攝進去,又公布在網站,
但你根本不想被公布,這樣法律上應該有可以請他不得公布的支持.........
如果有人在路上看到你的老婆很漂亮就給它偷拍,然後又po在網上,你不會很生氣嗎?
前陣子也有些公寓大廈裝設攝影機的結果被人提告侵犯隱私的案例
大家誤會了
其實樓主的用意是要大家將這把火燒的更旺
用力抵制馬自達!

6核心 wrote:
侵權行為 你自己去看...(恕刪)


願聞其詳,敢請樓主解釋一下。

敢情也是"射後不理"

別亂嚇人了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對不起,我不知道如何表達,
我只能笑.......
秉辰,沐辰與秉均的爸
哇勒~蓋了好多文.....我來不及看啦~
板凳坐到屁股痛,雞排+紅茶,要買好幾份............我吃不了那麼多!

卡曼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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