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勒我都騎車回來了還在吵XDyroy wrote:基本上都是未經同意用...(恕刪) 以<<民法>>第149~150條這前面講過了拍攝影片屬「阻卻違法事由」一:正當防衛行為不然二:緊急避難行為所以告拍影片應該是告不成但是影片上網"應該"不屬於以下紅字<<民法>> 第 150 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書沒讀完不知如何判定所以回圖書館囉掰掰註:第149條即一般人常說的 正當防衛第150條就是緊急避難行為
shadowjon wrote:個人也是同意你的看法...(恕刪) 這個推一下~跳脫這的事件,從單一角度來看,摟主主要是在探討如果有人把你的影像拍攝進去,又公布在網站,但你根本不想被公布,這樣法律上應該有可以請他不得公布的支持.........如果有人在路上看到你的老婆很漂亮就給它偷拍,然後又po在網上,你不會很生氣嗎?前陣子也有些公寓大廈裝設攝影機的結果被人提告侵犯隱私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