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你是傻了嗎...這樣的情況下攝影.這樣的情況下拍照..跟肖像權或業務上的機密都無關.馬自達都出事了還敢亂提告.又不是傻了...法官也不是阿呆.事情總有來龍去脈可以判斷的吧.以上條件根本構不成罪...
zhy0504 wrote:實在看不下去你真的是學法律的?馬自達商標著作權?商標權是有啦還著作權更扯的是商標著作權這個名字真是兄弟你所獨創 領先全球還在說侵權行為可以告你讀的是哪國的法律 我再12樓就已經點過了! 不懂裝懂是其次!可悲的是不僅不懂,還不知如何裝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