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核心 wrote:不管對與錯.但當事人在馬自達展場的馬自達公司私人辦公處攝影.又沒告知馬自達公司 私自在網路公開影片內容.實屬侵犯到馬自達公司形象.當事人你怎那麼勇猛到要跟馬自達公司對薄公堂...(恕刪) 因為版大的行為關係到社會利益國家利益>社會利益>企業利益>個人利益之前也有一個某家量販店的小姐罵我傷害她公司形象可是以影片來論述的話,是馬自達要去跟其他業務求償,而非版大
6核心 wrote:被撤職之人.可題肖像...(恕刪) 照你這樣說~行車記錄器之類不就一天到晚在侵權....消毒的沒了~~跑出個想讓火燒更大的XD!!而且你是法官嗎??法律條文你解釋了算?怎麼看起來像是上來討溫軟的....難道某人的馬甲??
6核心 wrote:大家為什麼那麼HI FI.因為只是個喇叭.一個喇叭一個影我是喇叭你也也是喇叭.我都不想說..你們勒我雖然開板喇叭了.我也惦惦.不知道你們大家在叭什麼.一定要我繼續跟你們無聊嗎?這就是台灣當今社會 叭來叭去、至于你叭什么不管、反正我也叭叭叭了、哇四來亂咧
馬牌汽車在處理這危機,已經不是用法律的角度在解決,是用公關。他告這消費者對他來講只會更傷害品牌,那告了要幹嘛?他要告也是依法有據但未必告的成,就算告成,也是般磚頭砸自己腳而已。個人淺見....繼續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