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初我也是買馬6也是一樣在桃園被偷,之後在01上看過無數的馬自達的車被偷,我一直在想偷車被抓到真的是只判幾個月嗎?如果這樣那臺灣對偷車真的判的太輕了,而且通常很難抓到,偷走就去解體,很難抓.....我覺得偷車就判死刑好了.....
vts5520ill wrote:那你知道在確定理賠之前,如果愛車被尋獲,有可能變成只針對遭竊的零件理賠嗎? 那不錯了,至少還可以回原廠修,掉電腦修電腦,掉氣囊修氣囊,掉車門修車門。原地被肢解的才可悲吧,竊盜險不賠的。
toto0105 wrote:本人愛車在1/28....(恕刪) 我也一樣是受害者被偷的還是只有300台的 Ma6 2.3S mazdaspeed去年5月被"借"去之後就沒再看過他了樓主你保重吧希望可以找得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