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兩年前深夜我也發生過一次車禍
那次我是撞上一台闖紅燈又有喝酒的摩托車
我也是有傷到引擎蓋 , 而且水箱也受損
當時對方是由左側路口衝出 , 由於該路口不是垂直加上轉角的建築物擋住
當我到路口之前對方剛好衝出(明明他有看到紅燈也先停下來,停沒多久就衝出來)
他一衝出剛好進入我A柱死角所以我也看不到 , 直到撞上的那一剎那我才看到
因為我本來就是綠燈 , 所以我是以時速40左右要通過路口
也因此撞擊力道很大 , 因為我根本來不及反應
結果對方兩人都掛彩 , 腳骨折
一開始對方還想要私了(因為知道自己違規在先吧) , 還說不要叫救護車
還好是我老婆堅持要叫救護車跟警察
不然事情可能也沒那麼容易解決了
當初我並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其實現在也是沒有)
所以我只能依靠路口監視錄影機 , 但是那路口明明很常發生車禍
卻沒有安裝監視錄影機 , 還好因為捷運施工 , 施工單位有安裝
好不容易找到捷運單位調看錄影帶 , 他們邊給我看邊跟我說前幾天對方父親帶著議員去錄影帶
那個議員看到他們的確是自己闖紅燈後連錄影檔也沒帶走摸摸鼻子就走了
後面業務跟保險公司也跟我說我不需要再出面做什麼 , 他們會把事情處理好
人員受傷的部份他們會先理賠醫藥費 , 但是如果判定是他們違規 , 則會全數討回
並且代位求償所有的車輛損失部分
所以基本上我車子所有有受損的部份我通通要求換新
當然要說二手車價會有差是一定的 , 但是只要你曾出險過 , 就是有紀錄
光是這紀錄就有可能會有影響了 , 更何況是換引擎蓋 , 但就算你是用鈑金的方式
你二手車價一樣會有差 , 這一點我想樓主也不用去在意 , 因為只要撞到就是這樣
所以換新的開起來我相信心裡會比較好過
再來是說到責任問題 , 當然我的案例不大一樣 , 因為對方有喝酒
所以就先被冠上一條公共危險罪了 , 當然對我會很有利
但撇開這不說 , 我相信對方家長會找議員去就是想要利用議員來給承辦單位壓力
來讓我也需要負責任 , 但是為什麼對方看到確實是闖紅燈之後摸摸鼻子就走了?
因為證據會說話 , 明明就是闖紅燈了 , 這拿上法庭根本就不可能告贏
就算是議員也不能怎樣 , 當然啦 , 大一點的官來關切的話我可能連錄影檔都拿不到吧
對方違規就是違規 , 樓主就算要陪頂多是用第三責任險先去理賠對方受傷的部分
但是肇責出來之後 , 保險公司會有相對應的處置 , 所以你就安心的修你的車吧
該換新的就換新的 , 沒必要去用鈑金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