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driver wrote:敢問板主要怎么挺一次...(恕刪) 所以買MAZDA才能算挺嗎?不買MAZDA或嗆滾出台灣市場的惘民,就是算挺K頭哥就對了!?車子在路上發生車禍,一言不和大打出手的一堆啦!圍觀的路人可以作證,但沒資格公斷~次事件中若有過失傷害、恐嚇、爆力脅迫等刑事問題,就請告到讓這幾個業務去作牢~若有精神、肉體傷害的民事賠償也不用客氣,請律師用力請求賠償!不要讓一個品牌在台灣市場犯了錯:就非得一副得罪土地公,養歿雞似的...即理盲又濫情~我挺MAZDA的不是在犯錯後不用善後!而是面對不夠理性的輿論壓力,不需反應過度!
Simonsay2000 wrote:所以買MAZDA才能...我挺MAZDA的不是在犯錯後不用善後!而是面對不夠理性的輿論壓力,不需反應過度(恕刪) 脫衣哥事後的態度算不算反應過度呢?還真的不用善後了耶。對照您講的話,您有覺得~~臉腫腫的~~~嗎?
Simonsay2000 wrote:同標題~或許很多人不...(恕刪) 法律只是最低標準,不然服務業只要合法就可以賣得嚇嚇叫?有多少企業為了維護品牌不惜賠錢?如果判決贏了就可以贏得品牌,公司砸錢打官司就好了~
TO~k5a,這裡不是剪貼簿!況且那位可以代表MAZDA?換作我是當事人,亦不保證當下就能HOLD得住!沒有當事人同意,恣意的剪貼是否侵犯當事人的隱私、權力?不要濫權好嗎?我不懂『臉腫腫的』是因為:您希望我的臉也被車尾K到?還是想呼我巴掌?請您放心~雖然我也是搞業務的,但不賣車!相信您的頭也一定不會腫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