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恕我直言,若版大的這個話題若再討論下去,
應該會越來越少人贊同您的論點或是回覆您了吧~
就我而言,我會來看這個題目是因為"MAZDA廣告不實,欺騙消費者"這標題下得夠重!
相信很多人會您這標題而點進來一探究竟。這個目的您的確到達了!
但是!!
就您的情況來看,實際上的確是公司先無法提供電腦、後又欠缺一個交代而理虧,
加上賣車的業務沒有盡責地告知情況、引發您不滿情緒,處理上確實是有疏失。
然而上述狀況跟"欺騙消費者"絕對是連不上關係的~
使用詐術來誤導他人,獲得利益才是詐欺、欺騙!
有客戶在您之前取得電腦也是事實,何來欺騙之說?
冤有頭、債有主,
這筆帳不該用"廣告不實、欺騙消費者"如此嚴重字眼來算。
建議您先向該營業所單位主管確認您的電腦尚未領取,
如果電腦已下來,卻被業務領走A走,肯定會有簽名紀錄可查。
如果電腦未分配,可否請您靜心等待,
為了一台電腦如此大動肝火,其實也很划不來
world pe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