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ot1014 wrote:...他的FB不是公開的01論壇...(恕刪) 不是喔~ 大錯特錯!!! 在FB隱私權設定上設公開所有人都可以閱讀,就視為公開發佈喔~不然你以為各大公司的FB、粉絲團甚至這次事件,日本馬牌在FB官網上的官式道歉,是私人領域對自己公司內部發文嗎...==很多網友FB隱私權設公開,然後在裡面飆髒話亂講,這都是違法的,刑法309條 刑法310條請不要再以訛傳訛,會害不懂法律的人~
這是觀念問題。於公,在這公司上班,敢把公司的MARK打出來 or 帶在身上,就代表這家公司。於私,放假休假,當屬於私人行為,但是他還是把公司的MARK放在身上(網路上的工作經歷)這時民眾看到了會認為公司教育訓練有問題,門市與業務當然都是雙面人,人前人後當然不一樣,我也承認,畢竟自己從事門市也將近十年,但是這種情緒化的言論是不能攤在陽光下的事情,這個客人多奧多爛多GY,跟同事抱怨完說說就可以了,絕不能讓其他客戶知道,尤其是當事人,這種最基本的業務守則都不知道,還能說其他人沒當過業務?如果你是客人,聽到店員再抱怨另一個客戶多爛多奧,您會怎麼想?一是:這客人怎麼這樣,真的很爛。二是:這家店的員工會這樣抱怨客戶,他們會不會等等說我的壞話?有些客戶會選一,有些客戶會選二,所以你要賭嗎?有興趣的可以試試看,抱怨客戶故意讓其他客戶聽到,看看客戶的反應,是跟妳一起加入討論還是晃晃就離開。
大家在砲的三菱業務,因為他主張暴力相向,這顯然是不對的;但弔詭的是,這敲頭事件舉凡有反面同情業代、馬自達之類的言論時,至少有幾10則的回答「不然你的頭讓我敲一下?」,意圖想用車箱蓋敲特定發文者的頭,這樣不算是暴力嗎?同樣是主張暴力,確因站在主流言論這邊,就堂而皇之的認為這樣是對的?是否忘了砲馬自達的初衷之一就是業代疑似呈現「暴力」舉動?砲拳頭哥的初衷就是欲以「暴力」解決問題?一樣是公開言論,只因為立場不同,一樣暴力相向,一種主張就自認為是正義,可被默許;另一種主張是暴力,要被人肉搜索?很弔詭吧?
maverick6325 wrote:「不然你的頭讓我敲一下?」, 不然你的頭讓我敲一下?--->這是徵求對方同意...不然一定過去揍他一拳。--->這是肯定會做的...雖然都是不當言語,但是"程度"跟"態度"是有差別的.....
要找自己人取暖,要罵可以用MSN,即時通,skype,大陸人能用QQ,這些都能開聊天室,都能親朋好友蹲在一起互相取暖,怎麼罵怎麼幹都不會有人理你,也蒐不出來,今天你要用FB就要有被搜出來的覺悟,魯魯修:只有有放棄隱私覺悟的人,才有資格用FB!!!出去哥:沒有這個覺悟的人,出去,現在!!脫衣哥:我不怕,我為什麼不能PO文?偷笑哥:哈哈哈敲頭姊:我是女生,你們怎麼可以肉搜我,我是女生耶,女權耶打人哥:馬自達的人出事,我三菱一定要出來揍人,為什麼要去找馬自達不找三菱,我揍你喔
gbc168 wrote:奇怪呢~~人家FB的...(恕刪) 奇怪呢~~ 人家在FB 權限設為公開 讓大家都看得到在公開的網路空間公然對當事人言語暴力更誇張的是這年頭竟然還有人覺得出言恐嚇不算犯罪台灣真的病了
maverick6325 wrote:大家在砲的三菱業務,...(恕刪) +1其實我一直在想這件事情在01鬧到現在還沒結束而且一直在罵的似乎就固定那幾個人(一定出現)...只要不合那幾個人意的言論出現,消毒員、業代朋友什麼的名稱都被他們冠上去了我也滿好奇的...會不會他們是別家業代,趁此落井下石繼續砲,想辦法讓Mazda從此一蹶不振,爽到他們業績?既然他們都可以亂灌名號給他人,那我們反之說他們是T牌業代、F牌業代等等也不為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