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就叫三菱拳頭哥出來說清楚! 講明白! 暴力的語言讓我如何會想再選三菱的車款!

carrot1014 wrote:
...他的FB不是公開的01論壇...(恕刪)


不是喔~ 大錯特錯!!! 在FB隱私權設定上設公開所有人都可以閱讀,就視為公開發佈喔~

不然你以為各大公司的FB、粉絲團甚至這次事件,

日本馬牌在FB官網上的官式道歉,是私人領域對自己公司內部發文嗎...==

很多網友FB隱私權設公開,然後在裡面飆髒話亂講,這都是違法的,

刑法309條 刑法310條

請不要再以訛傳訛,會害不懂法律的人~

首先你忘卻姓名,繼之你忘卻面貌;然後你忘了拉上拉鍊,然後你忘了拉下拉鍊。
這是觀念問題。

於公,在這公司上班,敢把公司的MARK打出來 or 帶在身上,就代表這家公司。
於私,放假休假,當屬於私人行為,但是他還是把公司的MARK放在身上(網路上的工作經歷)

這時民眾看到了會認為公司教育訓練有問題,門市與業務當然都是雙面人,人前人後當然不一樣,我也承認,畢竟自己從事門市也將近十年,但是這種情緒化的言論是不能攤在陽光下的事情,這個客人多奧多爛多GY,跟同事抱怨完說說就可以了,絕不能讓其他客戶知道,尤其是當事人,這種最基本的業務守則都不知道,還能說其他人沒當過業務?

如果你是客人,聽到店員再抱怨另一個客戶多爛多奧,您會怎麼想?

一是:這客人怎麼這樣,真的很爛。
二是:這家店的員工會這樣抱怨客戶,他們會不會等等說我的壞話?

有些客戶會選一,有些客戶會選二,所以你要賭嗎?有興趣的可以試試看,抱怨客戶故意讓其他客戶聽到,看看客戶的反應,是跟妳一起加入討論還是晃晃就離開。
本人一切反對暴力事務

絕對反對到底

大家在砲的三菱業務,因為他主張暴力相向,這顯然是不對的;但弔詭的是,這敲頭事件舉凡有反面同情業代、馬自達之類的言論時,至少有幾10則的回答「不然你的頭讓我敲一下?」,意圖想用車箱蓋敲特定發文者的頭,這樣不算是暴力嗎?同樣是主張暴力,確因站在主流言論這邊,就堂而皇之的認為這樣是對的?是否忘了砲馬自達的初衷之一就是業代疑似呈現「暴力」舉動?砲拳頭哥的初衷就是欲以「暴力」解決問題?一樣是公開言論,只因為立場不同,一樣暴力相向,一種主張就自認為是正義,可被默許;另一種主張是暴力,要被人肉搜索?很弔詭吧?

maverick6325 wrote:
「不然你的頭讓我敲一下?」,


不然你的頭讓我敲一下?--->這是徵求對方同意...
不然一定過去揍他一拳。--->這是肯定會做的...

雖然都是不當言語,但是"程度"跟"態度"是有差別的.....
要找自己人取暖,要罵可以用MSN,即時通,skype,大陸人能用QQ,這些都能開聊天室,都能親朋好友蹲在一起互相取暖,怎麼罵怎麼幹都不會有人理你,也蒐不出來,今天你要用FB就要有被搜出來的覺悟,

魯魯修:只有有放棄隱私覺悟的人,才有資格用FB!!!
出去哥:沒有這個覺悟的人,出去,現在!!
脫衣哥:我不怕,我為什麼不能PO文?
偷笑哥:哈哈哈
敲頭姊:我是女生,你們怎麼可以肉搜我,我是女生耶,女權耶
打人哥:馬自達的人出事,我三菱一定要出來揍人,為什麼要去找馬自達不找三菱,我揍你喔
gbc168 wrote:
奇怪呢~~人家FB的...(恕刪)


奇怪呢~~ 人家在FB 權限設為公開 讓大家都看得到
在公開的網路空間公然對當事人言語暴力
更誇張的是這年頭竟然還有人覺得出言恐嚇不算犯罪

台灣真的病了

maverick6325 wrote:
大家在砲的三菱業務,...(恕刪)


+1

其實我一直在想
這件事情在01鬧到現在還沒結束
而且一直在罵的似乎就固定那幾個人(一定出現)...
只要不合那幾個人意的言論出現,消毒員、業代朋友什麼的名稱都被他們冠上去了
我也滿好奇的...
會不會他們是別家業代,趁此落井下石繼續砲,想辦法讓Mazda從此一蹶不振,爽到他們業績?
既然他們都可以亂灌名號給他人,那我們反之說他們是T牌業代、F牌業代等等也不為過吧?



gbc168 wrote:
一個人如此欺負一個誠心道歉的女生(恕刪)


請問大大您那隻眼睛看到"一個人如此欺負一個誠心道歉的女生"?
不買車會不會請客人到後面小房間吃拳頭?

三菱我以前就很喜歡耶

怎麼業務也這樣子

這樣找業務比找車更難了。
鍋郭頭 wrote:
拳頭哥事件越演越烈如...(恕刪)
不要問我去哪裡改車,我只會跟你說不要去那裡改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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