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講公司制度不符合勞基法你可以申訴受不了公司的規定 (不管合理不合理) 你可以轉職你申訴成功了而且你過了你想要的生活但公司還是可以資遣你因為你無法勝任工作 (無法配合公司需求加班...等)(勞基法第十一條,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你工作一年公司頂多是給你半個月的資遣費(預告工資一個月可以不給,就是要你多來一個月耗時間,頂多給你一個月領底薪)家庭生活跟工作的確是兩難希望你可以擁有自己想要的生活
這就是目前汽車銷售業的生態好聽點叫潛規則除了展間排班的外業務應該在外奔波才對可惜了...每個主管防人跟防什麼一樣尤其還有在展間裝監視器的每天監視業務有沒有站好有沒有玩手機....這樣誰會待得住?惡性循環就是這樣
我有一次假日(週日)去賞車(中華三菱)現場所有業務都休假了只有一位留守,十分冷清他的名片拿來一看,哇!是營業所所長!所長苦笑說,現在年輕人,假日不來上班的我說:但我要假日才有空看車、試乘?所長說:所以只剩下我一個人留守旁邊寫功課的小孩,是他的孩子
昨天才跟馬自達的業務聊了一下,他說他們公司都有照勞基法呀周休二日,但...周六或周日要排班輪值,然後平日選一天補休新人還有基本薪資兩萬多,有成交再根據業績決定收入保險部分他有執照所以我的保險業務員就是直接對他這樣好像又可以多賺一筆吧.......業務說他上周交車11台....我想他的收入搞不好是我的好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