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61230 wrote:趁2011車展尾聲1...(恕刪) 二造雙方對質比較準確吧有網友PO上了影片,但都沒有錄到 sales 跟樓主爭吵前的影片誰知道之前是什麼情況?是不是樓主先嗆聲或是要求賠100萬之類的?沒有特別挺誰,但是這種事一定各說各話樓主應該知道不能帶小孩進場,但還是帶了,在這點上就已經出現了在行事上有可能是奧客了\個人不是汽車 sales ,只是覺的事情要用中立及雙方證據的角度來看不是先說的先贏
原來馬5的溫馨訴求,背後卻是這樣的搞鬼看了廣告真的覺得是否可以在努力工作來換給家人一個好的乘座空間現在反覺得可以輕鬆一點了,國產1100CC左右的小車開開就好了,還不用受氣講真的,以後要買馬牌的車要在三思了(但是,還有以後嗎?),要更注意業代的一些行為舉止還有不要帶小孩去看車,以為小孩嚇到~~
darkvb wrote:前仍持續發酵中,或許一開始我也是抱著看熱鬧心情翻閱網友文章,但是看著看著突然覺得毛骨悚然,才一個晚上時間,影片中的人身份都被曝光了(包含他的真實姓名家庭背景過往經驗小孩照片),才一個晚上,連日本馬自達臉書論壇也熱鬧起來,才一個晚上,就有2位業代丟了工作,改變了他們的人生規劃,才一個晚上,我才醒悟到在網路的恐怖力量下,你我都被用放大鏡赤裸裸的監視著,電影中全民公敵的惡夢其實早就來臨了,只是我們不知道罷了...... 下次有人要找我去休息室,千萬別進去。想說應該是敷藥,沒想到還要被嗆~
【三和汽車道歉與後續處理聲明】4.請當事人盡速與三和汽車范大龍經理連絡,以盡快進行後續安排。==========樓主別傻傻的以為他們真有誠意道歉就去了再一次 出去~現在! 這還是好的情況被亂棒圍毆補刀,拖去山上埋了可沒人知道哩
話說聖誕節的前一天,我因為一個急轉彎讓後面兩台機車擦撞,導致其中一位摔車,當下的處理就是趕緊停車,詢問情形,留下聯絡資訊,請對方先去車行估價,在對方回報估價後在到他估價的車行詢問後,在對方還在路上塞車時先付修車款後離開,對方打電話來跟我說不好意思,其實不好意思的應該是我,如果我蠻橫一點,我大可以說那是他們自己不保持安全距離的跟我無關,不過我當時的想法只是,是我害人家摔車的.人在出狀況的時候絕對會失去EQ,然後再慢慢恢復理智,當下能做的就是盡量讓出意外的一方不要失去理智,讓彼此的傷害都降到最低,絕對不是"人都道歉了你還想怎樣"就交代過去了,在車展難免都會遇到狀況,當下就是要趕緊降低傷害擴大並且維護信譽,不用等版主變奧客,擦藥,賠款,請救護車跟主管出面道歉這些都應該是馬自達第一時間要搶先做的事情,不應該等對方咆嘯了再請到後台解決,原本只要弄一罐面秀雷敦跟送一個小紀念品給小朋友的最低傷害處理方式就可以圓滿解決的小意外,卻在一群血氣方剛的業務員下將事情搬上檯面,我不知道馬自達的業務是用什麼樣的心態在車展爭取業務,不過我至少沒有看到"對不起,是我們的疏忽害你受傷了"的態度,如果女業務哭是因為自己惹事了在自責,那我會很佩服他的責任感,犯錯了不是"我都道歉了你還想怎樣",而是"犯錯了我應該要怎麼做"才對,其他想護美女的業務更應該要站在同一條船上共同承擔責任,而不是在那裏上演英雄救美的戲碼我不是業務,但我知道息事寧人的道理,馬自達的業務也應該要知道,你們業績好是因為馬自達是好車,不是因為你們會做業務,如果我是馬自達的主管,我鐵定不准他們上來回話,我還得上來很慎重的道歉才行,然後在隔天車展時後車廂都會放一個"小心頭部"的警示牌才是誠意的表現
diverdiverdiver wrote:把影片寄給日本原廠看...(恕刪) http://www.facebook.com/Mazda.Japan?sk=wall&filter=12換個角度想, 會反應到日本總廠, 是不希望馬自逹在台灣消失會在這裡參與討論, 是覺得可惜馬自逹了, 否則, 才不會浪費時間在這趕快去看其他的車, 還比較實在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行李砸到旅客 國內判賠首例男子王有雄搭乘某航空公司班機時,一支手機自上方行李櫃掉落擊中他的頭部,經王某訴請賠償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他雖僅有頭部輕微外傷及暈眩情形,但身心已受痛苦,遂引用消費者保護法中無過失主義精神,認為旅客在飛航中受傷,航空公司不論是否有過失均應賠償,故判航空公司應賠償王某精神慰撫金十五萬元,這也是國內航空公司因行李砸到旅客而判賠的首例。法界人士指出,在無過失主義精神下,除了航空公司外,火車、巴士等交通運輸業者及餐飲行業,都有可能因此付出意外賠償,若有顧客在店內或交通工具上發生跌倒、被物體砸中等意外,除非是顧客自身疏失所致,否則即得負起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