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急煞 我的CX-9 自動煞車啟動沒撞上,但後面被肛了


calvinmbpiei wrote:
如題~! 有沒有什...(恕刪)

小黃有錯 但我覺得招的人更有問題 都喜歡在那種鳥地方招
應該要連坐法..
可惜,計程車沒有停下來,不然有機會違規臨停,

引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
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項第4款: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檢舉看看

但後面肛樓主的BMM不保持安全距離,不注意車前狀況,算什麼苦主?

0933 wrote:
本來就是你的問題

路人隨時有可能招手攔車的

換成你是運將會不踩煞車嗎?

是你沒概念跟太近

更笨的是竟然放過追撞你的人

這次你自己擔屎了

酸民無下限
唉 他車損比我嚴重,跟小黃比起來算無心的就算了吧
expert330 wrote:
可惜,計程車沒有停下...(恕刪)


小孩子嘛  就是要多教導
jo87fish wrote:


酸民無下限


calvinmbpiei wrote:
哈哈 沒事就是萬幸,...(恕刪)


謝謝大大關心

我們都沒事

哈哈😄
0933 wrote:
本來就是你的問題路人...(恕刪)


長智識

誰跟你說客人揮手就停車

如計程車看到後方的是警車又是紅線

看計程車敢不敢停車

這本來就是計程車的問題

有客人就立即停車?

不用留意交通狀況?

要不要接這組客人是司機的選擇

沒人拿著槍迫他停車

再說如不是心虛

為什麼立即連客都不要就跑

如認為自己沒錯應照樣停下來接客啊

說實話

哪計程車根本就沒看後車狀況

當知道狀況不對勁才連客都不要就跑好嗎
「公然侮辱罪」,是指只要是亂罵髒話,或是讓人覺得受侮辱的話,就算成立。
 若是行為人無端罵人,不論以言語或文字都構成此罪。別因說氣話而吃了虧!
法條正確,但因為對象是「不知名的計程車駕駛」,因此在沒有具体被辱對象時,
是否仍適用此法尚未可知。

ccm083 wrote:
「公然侮辱罪」,是...(恕刪)
小黃和乘客固然白目,但我覺得你後面的bmw沒有在專心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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