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很多時候也會碰到類似的情況

例如:當我們遇到商品故障的時候,拿回店家,服務人員卻一口咬定他們的產品沒問題,是我們自己弄壞的,於是公司裏的主管、職員都為上來為自己辯護,搞到最後你自己花錢修理。

這樣的處理方式,表面上是替公司保住了聲譽,但在社群網路時代反而是砸了自己在鄉民心中的招牌。




很可惜,多數的台灣中小企業,對於消費糾紛的態度,都選擇用上述的方式處理。

如何加強企業的服務品質,趕上美日等先進國家

應該是台灣未來的重要發展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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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疑問....

M家不是只要開個記者會..請業務道歉(而不是公司道歉)+和當事人握手上演大和解

接下來冷處理

不就好了嗎??

為什麼可以燒這麼久?...
我只能說今天被k到頭的網友算牌氣好,沒有後續的法律行動,

如果是我的話,肯定是把那群人告上法院,當然連同在fb幫忙嗆聲的那些人...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以上都是玩笑話,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大豆頁平 wrote:
我只能說今天被k到頭...(恕刪)


不划算吧

開庭跟律師費都不知比醫藥費多多少了

更何況才幾天就鬧的沸沸揚揚

該滿足囉


鄉民也該休息喝口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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