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機車汰舊報廢(4000)可換購汽車嗎?請問二:除了事故或泡水車(還要很嚴重的程度)外,6年以上至10年以內的汽車正常都可賣5萬以上,誰會報廢只拿5萬?請問三:6年以上至10年以下的車若要多拿5萬,是否只剩出口一途!那出口vs內銷,中古車收購價會有差異不同嗎?
ex876 wrote:盧委員的版本過關才...(恕刪) 盧委員的版本過了,車商面對的消費者,通通都可享受貨物稅減免,所以車商就普遍性的抬價或是減少優惠。減免的稅雖然不致於全部流到車商口袋,但是被咬一口是必然的,只是多或少的問題。若是要六年以上的舊車予以報廢或出口,才有貨物稅的優惠,那車商在報價時,並無法知道買主是否有減免的優惠,就比較難吃到貨物稅的減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