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智大隊扣押我朋友的wii主機..怎麼辦?


渡時機~~ wrote:
大家好像都把頻道跟盜...(恕刪)


以上說法可以印出來拿去跟保智大隊說~

在這邊講, 保智大隊就會把Wii還給你朋友?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就我之前聽過我朋友的經驗
之前也有店家被保智抓過~
店內所有的主機一定會先被扣走
然後是他們老闆會過去檢查官那邊還是警察那邊不清楚
然後一台一台測試 只有要安裝軟體 可以讀取硬碟或著非正版光碟的程式
就是被扣押 除非這台主機開機後 沒有任何非官方的軟體 他就會退回

其實改機實在是個模糊的地帶

上次那件事情發生那家店是自掏腰包還客人新主機
不過就要看那家店怎麼處理了 他想繼續作就會有後續處理吧..
「盜版」有可能是侵害著作權人的重製權...--->違反著作權法
「改機」有則是有可能是破解著作權人的科技保護措施...--->違反著作權法(而美國DMCA則是認為基於非法目的的改機才是違法,但這裡是台灣)

我想加頻道應該是需要經過硬改或軟改的吧,這就是改機了。
如果單看法條規定,在台灣,只要你用非官方許可的方式去加裝頻道,不管你是基於合法還是非法的目的,都有可能違反著作權法。

另外,舉證責任或許很重要,但是台灣的著作權法似乎只管你有沒有改機,不管你改機的目的是合法或非法,因此司法機關也不太需要去特別證明你改機的目的....

最後,著作權法很多規定是有異於一般人的認知,我相信改機跟改車絕對不一樣.....



渡時機~~ wrote:
大家好像都把頻道跟盜...(恕刪)
DENNIS & PASM http://dennisandpasm.pixieset.com/
渡時機~~ wrote:
朋友上個月把家裡一直...(恕刪)


自己改機或使用持有改機是民事,幫人改機才有刑事問題
民事的話,官方不一定會知道你的主機被扣,所以不一定會被告
但是最好確認裡面沒有任何違法來源的遊戲再去要
遊戲記錄也一樣,萬一要求提出原版遊戲來證明就麻煩了
不過還是不建議碰運氣啦,放棄比較好
連主機改機都可以被押,我看真的跟上面說的
哀鳳JB的通通抓去關好了

可能是執法人員知道玩遊戲機的大多是小孩或是學生
好欺負才敢這樣做吧.

ggman948 wrote:
連主機改機都可以被押...(恕刪)


多口想問問...
為甚麼不會想"不改機就沒這麼多事"了呢?

單純覺得...
其實去做一些"約定俗成"不可的事... 多少有點心理準備吧?
抄功課我想不少人做學生時有試過...
這應該也類似大家都知道不好, 但實際存在的事...
但應該不會有人想"抄功課也可以被罰"之類的吧?

kamemonster wrote:
多口想問問...為甚...(恕刪)


改機本來就是消費者的自由,電子產品本來就沒甚麼能改不能改的.
如果要開罰也應該是對店家開罰,而不是針對使用者扣留人民的財產.

每次去光華都看到賣wii盜版遊戲的,而且還都在同一個地方,怎麼不去抓?
是不好惹嗎?

ggman948 wrote:
改機本來就是消費者的...(恕刪)


嘛... 算我多口了...

對不起~
其實我是想問心態的問題啦...

也對...
就算抄功課, 也的確是個人自由, 總有被抓到及沒有被抓到...

是我以為"應該有心理準備"是有問題了; 不好意思~

kamemonster wrote:
嘛... 算我多口了...(恕刪)


你不是多口了,是你從根本上搞不清楚問題.
不過我不會怪你的,因為從你的回復就可以得知你對事物的理解能力有限.
ggman948 wrote:
你不是多口了,是你從...(恕刪)


嘛... 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
不過去到攻擊的話, 也就再多說幾句好了...

你說理解能力?
你有看過上面的不同板友的回應?
你理解了甚麼?

你理解的還是"自己的東西自己可以怎怎怎"~
對不對? 上面的人說的著作權法, 民事訴訟的你都完全"理解"了!
所以結論仍是"自己的東西自己可以怎怎怎"!

這樣的理解能力我當然比不上你啊!

至於你之前說的去抓不去抓, 應該是你覺得看不過眼, 執法機構沒盡力的話你去投訴!
但這不代表之前不少板友說的"著作權"及"民事"的問題是"可以無視"的! 你能理解嗎?

再簡單一個例子!
A作弊, B也作弊! 老師抓到A, A說B也有作弊, 但這樣會變成A作弊但沒事嗎? 你能理解嗎?

我還真"理解"不了為何上面這麼多人寫了這麼多, 你還是覺得
ggman948 wrote:
改機本來就是消費者的自由,電子產品本來就沒甚麼能改不能改的.


硬要理解的話, 其實我也勉強能理解這句! 這句沒錯啊! 就如同法律也是可以違反的! 規則也是可以打破的! 但之後要承擔做了的後果啊! 每個人都自由沒錯, 隨意怎做也是OK的! 但後果是被抓到了... 好吧... 認罰還是怎樣, 自己選好了!

好吧... 我的理解力是偏低的~ 所以覺得犯規是人的自由, 抓犯規的人同樣有自由去抓, 誰也不凌駕誰... 樓主找清台灣本土的法律理據... 才替朋友出建議吧... 我是真心不敢去理解
ggman948 wrote:
改機本來就是消費者的自由,電子產品本來就沒甚麼能改不能改的.

這句是完全對的~

不過就道理來說, 我是支持去領回的... 只是上面很多板友說的考量, 我也覺得不能不理, 還是搞清楚才行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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