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放最大的誠意談金額,以你的年薪的多少百分比去談。不要為了賠償而賠上1~2年以上的年薪,你的勞力與時間,沒有人可以用金額去訂價的。他有錢買車,就有錢去維修,不差你一點錢。如超過一年年薪,就跟他上法院,來談折舊與恢復原狀。總比你一年的勞力與時間來得好。---------------------------------------------有錢人有權力買高級車來爽來安全。沒有錢的人也有權力主張折舊與恢復原狀。(有法律依據的,去GOOGLE一下吧!)GOOGLE 一下,撞車 折舊。收集多一點資訊,再去法律顧問諮詢一下。對了也可以GOOLE一下撞車 法院判決書。樓下講了543的話,不如自己花時間花錢去找專業的人來保護自己實在。車子只是工具與負資產,只會越來越爛與早壞晚壞而已。
linfairy wrote:釋放最大的誠意談金額,以你的年薪的多少百分比去談。不要為了賠償而賠上1~2年以上的年薪,你的勞力與時間,沒有人可以用金額去訂價的。他有錢買車,就有錢去維修,不差你一點錢。如超過一年年薪,就跟他上法院,來談折舊與恢復原狀。總比你一年的勞力與時間來得好。...(恕刪) 前面沒錯,因為釋放最大誠意是必要的條件,但後面就錯了,別人為何要為你的失誤而負責?人家有錢就一定要自己修復?邏輯怪怪的.80萬該算正常,你該慶幸他不像911那些車是"後置引擎",不然這樣下去,引擎吊架連桿那一堆搞下去,肯定就是破百萬...Good Luck.
如果以危險負擔的觀念,樓主上法院會被判賠的金額應該會遠低於修復金額!現在路上一大堆高級車高級配備,例如一支要價五萬的後視鏡,有幾個騎爛機車的人負擔得起回復原狀的修理費!再假設如果有車廠把1000w的真鑽保險桿列為標準配備,試問要保啥責任險,去避開這種風險,如果不禁止這種車上路,或風險自負,窮人是否就沒有開車的權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