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大大發文的重點是這次的活動
活動的主辦單位有沒有責任?
請看看主辦單位的簡章
http://ezfun.24tms.com.tw/200k/page1.html
其中,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非競賽性質,故無交通管制;參加者請遵守員警或工作人員指揮,順向靠邊前進,確保行車之安全。
另一個類似活動主辦單位的簡章說明
http://www.tpe-bike.org.tw/20101002/index.html
參賽須知
6.本活動非競賽性質,為自我挑戰活動,依國際慣例故無交通管制,部份路段由義交或工作人員做部份交通疏導,請參加者遵守工作人指揮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確保騎乘安全
這兩個活動的性質相近,都是個人挑戰,不是公路計時賽,只有完賽,不計時,不排名
其實都是應該要“確實遵守交通規則“的
建議主辦單位,下次在簡章中加註,如果被舉發有違反交通規則的實證,追回完賽證明
可能會好一點吧
看有好多大大對於自行車運動的參與者有好大的怨氣(害我都不敢說我也騎公路車了)
一定是有許多從事自行車運動的大大沒有注意到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可能有許多人,一戴上頭盔,穿上車衣、卡鞋,跨上戰駒之後,耳朵不用戴耳機,也只剩下自己的主題曲
每段路都是重要賽事,每次練車都在衝刺
你當然可以在一般公路上練車,但是也請注意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不過,在單車版........要這麼多自行車手(不管是假日車手還是職業、半職業、準職業)認錯?
有難度唷
kan38 wrote:
哈哈哈,本日第二最混淆!
連因為是比賽,所以闖紅燈情有可原這種是非不分的話都出來了,哈哈!
不要只隨便抓其中一句話就來曲解我的意思
看看我的原文
比賽闖紅燈情有可原
但是重點是"沒有交管"
連交管都沒有是憑什麼闖紅燈
這不是包不包容的問題
而是對其他不知道有比賽的用路人來說是很危險的
既然沒有交管那就不能把比賽拿來當作闖紅燈的藉口
我所說的闖紅燈情有可原是必須建立在有交通管制的前提下
只要路口有交管來替他們開道,那他們闖紅燈有什麼不對?
就像之前不是還有封路讓自行車上快速道路去騎嗎
難道你要說合法封路讓他們上去騎也是違規一樣要開單嗎?
不知道你是來亂什麼意思的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好像只要騎單車就=闖紅燈,只要有參加輪霸西濱的人都等於有闖紅燈。
那你家附近若有很多人犯法被槍決,你全家難道也要跟著被污名化然後槍決嗎?
單車車友闖紅燈的多,那可以告發,現在很多行車紀錄器,為可不用?每位參加活動的人都貼有號碼,你可以據以追究,為何不做?跑來這裏批評單車族都在闖紅燈,乖乖等紅綠燈的其他車友,也要跟著背十字架,換作你們心情爽嗎?什麼叫單車的族群很大,講話很大聲?
每天路邊一堆違規停車的汽機車,違規右轉或左轉的汽機車一大票,你為何不每天上來砲一下?說開車跟騎機車的都在違規,以後禁止汽機車上路,取消這種會出人命的交通工具,這樣不是很好?
發文一定要整族群都加以攻擊加污名化才行嗎?不能針對違規的人作告發嗎?彼此尊重,別人才會尊重你,幫你,無辜的人也要跟著被污名化,不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