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車友下坡摔到山下了, 下坡不搶快, 不要害人又害己-汐碇坪溪4小P 爭鋒挑戰賽

自己出事就算了~~還去害到別人~~~~對這種人~~無言
我覺得下坡不只求慢,還要求穩,在情況許可下,當然可以高速下滑,
說不想狂飆是騙人的,可絕不能成為脫韁野馬,
這「情況許可」其一就是,筆直(沒有大彎道)無車的情況下,
第二就是,車輛也是直線前進的情況下,為何呢!
第一個可以確保有足夠的煞車距離,第二個避免剎車發生「側滑(甩尾)」的情況。
什麼叫做下坡不搶快, 害人又害己-?!

太深奧看不懂!

這是中文的文法???
大家有快有慢,切記一定要守住自己行進的線,會誇張的不是只有快車而已。
想問一下~~
像這種自己摔車~
波及到別人的情況~
被波及的人~車子損害的部分會由肇事者賠償嗎??
若被撞的車友沒有可歸責事由 原則上撞人的必須負損壞賠償責任
就像本棟樓主的朋友這樣~~
應該可以請求肇事者賠償吧!?

話說~~
有時候車架可能內傷~但看不出來~
這時候就很麻煩了~~
總歸一句大家還是要小心騎乘~
真好笑
要比慢自己騎就好了幹嘛去參加比賽
不然是要把金牌給最慢的嗎?
你們騎多慢?
有我慢嗎?
你們出事我也可以說活該嗎?
人家只是要大家注意安全 金牌也不會是那些搶快的 都騎第一了是要跟鬼搶?
樓主的文法真是讓人萬分驚奇,主題:下坡不搶快, 害人又害己,所以大家騎車遇下坡時,若不搶快,那就會害人又害己囉,好吧,以後大家都要遵從樓主的想法,下坡時要搶快,才不會成為害人害己的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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