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Sun.tw wrote:
本賽事已取得合法路權,但不是全線封路。
請問這段話是啥意思啊,這麼小條的路看到取得合法路權會認為可以使用到全道路。
我的理解:
路權=使用道路的基本權利。
封路=排除所有其他車輛的最大權利。
重點其實是,不是競速的情況下,一堆自行車卻習慣性逆向?
利口貝爾 wrote:
簡單說就是單車相關交通罰則太輕了.要不是怕被撞死每天闖幾個紅燈.跨越幾次雙黃線逆向.就算整路被檢舉,我也負擔的起.完全不痛不癢
這個問題就跟酒駕一樣不管幾輪,對有錢人來說實在太便宜了.比起叫代駕浪費時間成本,不如自己開更省時
除非撞死人才要被抓去關,不然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趕時間就超速闖紅燈,才幾千元,老子我1分鐘10萬上下
除非交通罰則改革,被檢舉強制拘役,也不用多2.3天外加罰錢,基本上就能有效嚇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