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看到這新聞太刺激

LeonSun.tw wrote:
本賽事已取得合法路權,但不是全線封路。
請問這段話是啥意思啊,這麼小條的路看到取得合法路權會認為可以使用到全道路。


我的理解:

路權=使用道路的基本權利。
封路=排除所有其他車輛的最大權利。

重點其實是,不是競速的情況下,一堆自行車卻習慣性逆向?
LeonSun.tw
那還不如不要說有取得路權,請尊照道路使用規範騎乘,影片中只有兩線道看到"有取得路權"真的容易以為可以使用全路線。
瘦的狠 wrote:
一大早就看到這麼刺激...(恕刪)

主辦單位難辭其咎
yuank
只想收錢不想辦事
怎麼沒遇到飆山路的超跑呢?
這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場面啊~
onereturngood
我比較想看到飆山路的喜美或8+9 C300/3系
命是自己的,我也騎公路車
真的不需要這樣違規
我騎十年的車子,普遍違規會有
但是像這樣嚴重的違規,第一次看到
太瞎爆
騎車是騎健康的,不是來騎不要命的
其實很難把猴子教化為人!
唯一的方法就是剷除祂們,或是通通閹了以絕後患!
靠北~ 如果今天車速快一點~ 直接輾過數人~ 堪稱大型番茄醬
簡單說就是單車相關交通罰則太輕了.要不是怕被撞死每天闖幾個紅燈.跨越幾次雙黃線逆向.就算整路被檢舉,我也負擔的起.完全不痛不癢
這個問題就跟酒駕一樣不管幾輪,對有錢人來說實在太便宜了.比起叫代駕浪費時間成本,不如自己開更省時
除非撞死人才要被抓去關,不然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趕時間就超速闖紅燈,才幾千元,老子我1分鐘10萬上下
除非交通罰則改革,被檢舉強制拘役,也不用多2.3天外加罰錢,基本上就能有效嚇阻了
利口貝爾 wrote:
簡單說就是單車相關交通罰則太輕了.要不是怕被撞死每天闖幾個紅燈.跨越幾次雙黃線逆向.就算整路被檢舉,我也負擔的起.完全不痛不癢
這個問題就跟酒駕一樣不管幾輪,對有錢人來說實在太便宜了.比起叫代駕浪費時間成本,不如自己開更省時
除非撞死人才要被抓去關,不然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趕時間就超速闖紅燈,才幾千元,老子我1分鐘10萬上下
除非交通罰則改革,被檢舉強制拘役,也不用多2.3天外加罰錢,基本上就能有效嚇阻了


也不是輕不輕的問題,而是所謂的『三人成虎』…

實務上在這類的案件當中,只要是屬於『集團犯罪』,最後的結果往往都是大家分攤罪責,每人都輕判。

也因此像是什麼重機出遊也是一樣的概念,一群人一起違規,就會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覺得『難不成警察還要把咱們十幾二十人一起全罰了不成?』

所以該改革的是這部分,『超過五人以上的集團犯罪或違規,則每個人皆以最重罰責來處理。』
利口貝爾
法律沒有分擔罪責這種東西.兩個人闖紅燈不會半價
星幻
利口貝爾 法律當然是沒有,但除非你沒住台灣,否則應該都知道『實務上』便是如此啊…
這哪家主辦單位 ? 為了省錢 ? 交管呢?

如撞死一堆前排的車手,是不是可以比照馬來西亞的蚊車黨事件,直接撞死8名蚊型腳踏車,判無罪

totoTOO
CYTO Race Series[挖鼻孔] https://www.facebook.com/cytoraceseries
tenrivers
台灣恐龍法官直接送一句"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吃牢飯!
我很痛恨這種騎士

自以為高尚

其實很低級
qw78963ju
就以為環法比賽每個人拼得你死我活⋯⋯業餘仔就業餘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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