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以更高、更快、更強的奧林匹克格言為目標,以不在征服他人,
.........而在自我奮鬥為理念,追求永不放棄之運動精神及毅力。
活動主題:探索自然生態、培養保育觀念、向大自然學習永不放棄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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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迴瀾300K也扯到以爭取冠軍排名的環法自行車國際賽事
我只想說 這個NS系列的活動只是一種自我挑戰! 應該不用到分秒必爭!
(各位如果真的趕時間 務必連這檔事也一併列入以節省寶貴時間)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67&t=695207&last=10274079
有人提到法規 我就來貼給大家參考(有興趣可自行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查看完整法規 在此只略提)
國家公園法
第 13 條
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左列行為:
六、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
第 24 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廢棄物清理法
第27條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
一、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第5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三、為第二十七條各款行為之一。
那個廣播說可以將果皮丟路邊的大會 該打屁股了!
我想亂丟垃圾的人都應該強迫參加淨山淨灘的勞動服務 看一看壯觀的垃圾山跟海 不然罰款都不痛不癢
就是有這麼多人的"順便"
大自然就沒有自然的美景...
卻有太多的"順便"垃圾!!
酒門啼嘟 wrote:
亂丟東西就是不對....這沒什麼好辯論的
不管是亂丟什麼東西...
真是足甘心...賴董...我要跟您說聲謝謝!!
辛苦了!!
如果每個人都能像賴董這樣好熱心!!
這樣就不需要麻煩"假立名目""招攬人力""專門收垃圾"
大家只要把自己帶的怎麼帶來怎麼帶走
該留下來的不准拿
該拿回家丟的果皮垃圾紙屑包括菸蒂檳榔渣&汁...通通拿回家去丟!
我想...台灣就真的是各美麗的寶島........數不盡的~幸~福~山~港啦!!



賴董 wrote:
牽車時看到有人丟棄的XXX...就順手撿起放車衣後口袋囉~~~
by the way...
我們有空的時候在美堤或大佳河濱公園散步蹓狗的時候
也是發現草皮上有太多的垃圾


以及不能在河濱烤肉還有"烤肉殘骸"的垃圾烤具之類.........

我跟媽媽也是一路撿垃圾到定點垃圾桶去丟呢!!~唉!
怎麼就是有這麼多愛吃喝玩樂的人就是沒有幾各有"公德心"?!
大家真的要互相吧...愛台灣就是不要亂丟"垃圾"...

因為環境真的需要你我而不是靠別人喔!
Giving makes you richer~人因分享"付出"而變得更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