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要從幾個面向來討論,
首先是:
(一)主辦單位
辦理這項或這場活動(競賽),目的為何?!目標為何?!要達到何種標準及需求呢?!
(二)參賽/參加者
從簡章上去了解,大會公告的資訊是不是很透明?!
簡章內容的時間/地點,時間是否恰當? 地點是否是您熟悉之處呢?
主辦單位除了承辦活動外,是否認真考慮過每一位參加者的生命安全呢?!
收了錢,生死自理?!
出事情了,還要先放棄「先訴抗辯權」,慎選主辦單位,
詳細/紀錄/詢問 主辦單位 任何問題及緊急應變計畫?!
辦活動只有簡章上的資料可以參考, 卻看不到任何的應變計畫?!
這樣的主辦單位?這樣的活動?你都自己選擇"參加"!又自己都"繳錢"參加,
不願意幫自己多一分注意,多一分的詢問,
出了事情再來呼天搶地,能怪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