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蘇小姐做出這種事,真是可悲,正常人是做不出這種事來的,但台灣的法律似乎對這種人沒辦法.不過...冥界應該就有辦法了,妳等著吧!!

hoststyle wrote:
到後來不都是上演 「...(恕刪)


是啊!一定又會變成她有躁鬱症之類的...

geminirie wrote:
我也是這樣想 這當...(恕刪)


看半天,這個回文算是最理性的了!

自從水果報流行以後,突然也出現很多"口惠正義"、"手指正義"的人!
(只是感想,請勿對號入座)

只要輕鬆的動動嘴巴、動動手指打字,就可以處以輿論私刑!

這是個有法治的社會,有人犯錯不是該以法律制裁嗎?

雖然有時法律很爛沒錯,但那至少還是經過思考、討論、表決出來的。

沒經過這些程序、只是一堆人激憤下、甚至只是一個記者個人的意見、
這樣會更好、更公平、更正義嗎?
好可怕的討論群組
群情激憤
沒有任何理性空間的討論

人真的跟狗一樣嗎
那狗跟雞鴨豬牛的差別呢

害死狗跟害死人真的一樣嗎

開車撞死人似乎都不會那麼可怕的遭人指責

韓國是可以吃狗肉的國家他們的人比我們更不文明嗎

違法就提告
但是不要這樣人肉搜索
毀了一個人
看到這裡,希望狗狗是最後一個犧牲者
促使法律能儘快擬訂這類,嚴懲這些虐待動物的人的法規,
不是上電視,哭哭啼啼三兩下道歉就能了事...

P.S.不懂那些新聞幹嘛下這種標「正妹....」、「美女飼主....」有很美嗎?還不是妝出來的。
zphone wrote:
好可怕的討論群組群情...(恕刪)

並非網友人肉搜索出來的,姓名資料都是報導寫出來的

另外,這隻狗是在主人搬家的前提下,被綁在空屋內活活餓死的.......
這跟狗狗突然跑到馬路上,所以駕駛來不及減速撞個正著是截然不同的狀況

就算是幼稚園小孩也知道狗不吃東西會餓死
蘇姓女子身為一個成年人,居然把愛犬綁在屋子裡餓死,冷血至極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嗯,她男友一定覺得很衰

爽完也中槍

可憐的狗.狠心的主人.

前天YAHOO新聞 也有報導 某百貨公司地下室的車子裡.悶死了3隻狗..

喜歡狗就好好的對待他

zphone wrote:
好可怕的討論群組群情...(恕刪)

如果她今天好端端的沒做這種喪盡天良的事
誰會去搜索她呢?又不是吃飽太閒

JessieC wrote:
如果她今天好端端的沒...(恕刪)


JC~我還是跟在你後面~

那女的真的太XXX了~

每兩個禮拜開車來回嘉義板橋一趟.. 超車不等於超速..你的最高速限.也不等於別人的最高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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