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inirie wrote:我也是這樣想 這當...(恕刪) 看半天,這個回文算是最理性的了!自從水果報流行以後,突然也出現很多"口惠正義"、"手指正義"的人!(只是感想,請勿對號入座)只要輕鬆的動動嘴巴、動動手指打字,就可以處以輿論私刑!這是個有法治的社會,有人犯錯不是該以法律制裁嗎?雖然有時法律很爛沒錯,但那至少還是經過思考、討論、表決出來的。沒經過這些程序、只是一堆人激憤下、甚至只是一個記者個人的意見、這樣會更好、更公平、更正義嗎?
好可怕的討論群組群情激憤沒有任何理性空間的討論人真的跟狗一樣嗎那狗跟雞鴨豬牛的差別呢害死狗跟害死人真的一樣嗎開車撞死人似乎都不會那麼可怕的遭人指責韓國是可以吃狗肉的國家他們的人比我們更不文明嗎違法就提告但是不要這樣人肉搜索毀了一個人
看到這裡,希望狗狗是最後一個犧牲者促使法律能儘快擬訂這類,嚴懲這些虐待動物的人的法規,不是上電視,哭哭啼啼三兩下道歉就能了事...P.S.不懂那些新聞幹嘛下這種標「正妹....」、「美女飼主....」有很美嗎?還不是妝出來的。
zphone wrote:好可怕的討論群組群情...(恕刪) 並非網友人肉搜索出來的,姓名資料都是報導寫出來的另外,這隻狗是在主人搬家的前提下,被綁在空屋內活活餓死的.......這跟狗狗突然跑到馬路上,所以駕駛來不及減速撞個正著是截然不同的狀況就算是幼稚園小孩也知道狗不吃東西會餓死蘇姓女子身為一個成年人,居然把愛犬綁在屋子裡餓死,冷血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