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cok906124 wrote:請您對照先前這位小姐的發文,與後續提出之疑問,所有過程已於真實呈述。不好意思,因這位小姐並未於送交其他人後告知,後續是由我們自己詢問才得知,換句話說,若我們不問,請問你何時會通知?另外,本人並不會尋求其他管道處理該問題,請就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檢察官之認定與處置不服,仍有其他救濟途徑,而非以不正當、不合法方式解決你想太多了...恕刪) 妳有書面規定在送出後,要在多久之內通知妳嗎?
後續報告:昨日對方沒出現!!檢察官問了一些跟之前桃署差不多內容的問題後,就簽名離開!!***************************************************************真的很感謝01的朋友們,雖然我們素昧平生,可是你們的相挺讓我有勇氣去面對這場無妄之災。
找死的兔崽子 wrote:後續報告:昨日對方沒出現!!檢察官問了一些跟之前桃署差不多內容的問題後,就簽名離開!! 對方不是還有上01說的理直氣壯+正氣凜然!?怎麼不出現呢? 是非公義自在人心! 鄉民是幫理不幫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