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件事還是要分開來看,1.飼主有錯 2.清潔隊員闖入民宅已違法也有錯
飼主未盡主人的義務,放任自家狗狗隨意便溺(但..如何證實便便是該狗狗拉的)
清潔隊員未經同意,私自闖入民宅已經觸犯法律,飼主應該提告讓兩隊員受罰
可惜台灣沒有讓約束飼主的法律(寵物警察)....才會有那麼多的寵物被丟棄造成社會問題
可憐的無辜小生命
....被你的主人跟隊員害死了
scott14ex wrote:
把今天抓狗的事情跟駭...(恕刪)
"養寵物是個人的興趣, 跟有沒有愛心一點關係都沒有
既然是個人的嗜好就不要連累到別人, 門關起來自己爽就好"
最好不要PO這種降低自己格調的言論
因為我就會跟你說
記得以後養小孩不要投注任何愛心
因為養育小孩只是為了傳宗接代
frank111 wrote:
我沒看過駭客任務所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