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礙於法令不破車窗 活活悶死狗

阿凱1711 wrote:
很多人都喜歡打嘴砲,...(恕刪)


一看就知道您知法懂法~~小弟有幾各問題請您幫忙解開疑問~~

一、動物保護法不保護蟑螂。

=>動保法也保護實驗動物 蟑螂也是實驗室常見的動物... 真的不保護嗎?

二、犬貓是動物保護法的範圍。

=>動物之科學應用好像包括蟑螂耶....

四、破窗救狗,一般人和警察都可以做,依據動物保護法和民法的規定,那是完全合法的。

=>動保法內似乎沒有緊急救援的條例 罰則好像也都針對致死...破窗救狗詳細的法源是?


真的對動保法不太了解~~希望能透過大大長長知識~~ 感謝感謝~~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windskyer wrote:


火災部分及車禍已...(恕刪)



那請問這個可不可以本人報案的依據法令是?
ryan4825 wrote:
動物保護法不保護蟑螂...(恕刪)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前提是「脊椎動物」!有些人逛夜市撈了金魚確忘在車上,就很接近本案例。
但畢竟愛狗流氓比較主流,如果哪天愛魚流氓當道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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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丘生 wrote:
那請問這個可不可以本...(恕刪)


這個問題

您可以回去問您的國小老師,您應該會得到答案^^

鴨唬雞摸爛到爆 wrote:
第 3 ...(恕刪)


原來如此啊~~ 所以才有人特別點名老鼠跟魚啊~~ 有趣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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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skyer wrote:


這個問題

您可...(恕刪)



要找幾年級的老師呢?

有些應該無法聯繫了吧...

你答得出來快教教我們啊

搞什麼"百萬小學堂"的名堂?

還是你也回答不出小學就應該知道的事?
ryan4825 wrote:
一看就知道您知法懂法...(恕刪)


一看就知道您知法懂法~~小弟有幾各問題請您幫忙解開疑問~~

一、動物保護法不保護蟑螂。

=>動保法也保護實驗動物 蟑螂也是實驗室常見的動物... 真的不保護嗎?

二、犬貓是動物保護法的範圍。

=>動物之科學應用好像包括蟑螂耶....

==>>我想大家(包括我自己)還是不要硬凹比較好,實驗室的動物,從動保法相關條文來看,是在保護他們受到符合人道(?)或是有尊嚴(?)的對待。至於我特別拿蟑螂出來講,是因為某樓說如果車內是蟑螂的話,受不受保護?情況不一樣,不能拿來類比。

四、破窗救狗,一般人和警察都可以做,依據動物保護法和民法的規定,那是完全合法的。

=>動保法內似乎沒有緊急救援的條例 罰則好像也都針對致死...破窗救狗詳細的法源是?

==>法律是死的,用法律的人是活的,民事事件本來也不用法律有明文規定,更何況這個案例根本用不著法律上的類推。

簡單來說,動保法賦予動物(犬貓)一定之法律地位,至少可以得知和一般財產(車窗)比較,立法者已經肯定動物權(或是動物享有之法律保障)的存在,至少和車窗的地位不同。

而某樓的大大也有提到,民事上緊急避難或是無因管理,都可以成為破窗救狗的阻卻違法事由,這點我是認同的。

至於警察,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確是有相關的法定義務,那是他們職權行使的母法,要說他們不熟或根本不曉得如何解釋自己的職權,那根本就是在推卸責任,至少他們在學校或是參加警察特考,一定都唸過相關規定。


真的對動保法不太了解~~希望能透過大大長長知識~~ 感謝感謝~~

==>法律我唸得差,以上這些都是野人獻曝了,僅供參考。
美食、旅遊、中職、日劇、電影、音樂
阿凱1711 wrote:
一看就知道您知法懂法...(恕刪)


這年頭多長點法律知識絕對是有幫助的~~ 感謝感謝~~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大家都愛講法律面。那我模擬一下實際面吧。

在砸破車窗救出狗之後,動物保護團體在鏡頭前譴責狗主。

事了,過兩天就沒人記得了。

但是,那個警察一旦被告毀損,動保團體會替警察出面嗎?

他們會替警察賠錢嗎?

如果,車主找個議員來壓那個小警察,愛狗人士們願意出面挺那位警察嗎?

或是說,因為警察不是狗,所以,愛狗人士們不會去理他。

嘴巴講很簡單,事到臨頭誰想受死。

當天那麼多愛狗人士,沒人砸玻璃。

嗯嗯...真是愛護動物阿。
丹丘生 wrote:
要找幾年級的老師呢?...(恕刪)


失敬~

小弟還以為您現在放暑假

簡單的說

報警有分當事人及非當事人

只要是非告訴乃論部分,任何人都可以報警,警方一定會受理

而告訴乃論部分,一定要當事人或者有告訴權的人報警,警方才可以受理

簡單的說,報警你爽都可以去報,只是看警方能不能受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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