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狗車禍 (狗已在8/18早上過世)

george306
我再問一次,主人不出來負責是死哪去了?
台灣會亂就是有一堆人不明事實的根本,
卻拿著正義的旗幟到處爭權奪利,
甚至因喜好而胡亂行事。
.
這次出事情最大的原因就是飼主沒牽繩,
然後沒有顧小狗,這是完全的事實。
還有要猜測我也可以猜,
搞不好是飼主其車遛狗騎一半,
自己把狗輾過去的。
還有甚麼車速過快,
我這輩子第一次看到狗被輾死,
是因為飼主下車去買麥當勞,
結果狗跟過去,
然後在穿越縱馬路上直接被壓過,
那地方是十字路口,路小車不快,
結果四輪的輾過去腸胃都流出來了,
我剛好在對面車道見狀立馬下去幫忙,
才時速30多輾過就根本救不回來好嗎?
我永遠不會忘記狗主人買完麥當勞後痛哭的樣子。
.
結論狗就是個白癡,
他想幹嘛就幹嘛,
唯一能保護他與狗本身的就是主人手上的牽繩,
所以我家的狗就算會跟我,但沒牽繩不能出門。
我在路上走路,這速度應該夠慢了吧,
結果路邊一個小孩突然衝出來撞個正著,
如果今天我是騎車,我不就倒楣透了.
駕駛在怎麼小心,也防不了這種突然衝出來的.
george306 wrote:
那為何大家都沒有去責怪文中的一個重點, 車主車速太快?...(恕刪)


因為沒有證據顯示機車車速過快...

沒有影片沒有照片沒有任何資料可供大家參考...

就憑狗主口述...

所以任何人都不應該自行腦補機車車速過快...

因為你時速20去撞到老人家...

他們第一句話也是罵你怎麼騎那麼快...

但是事實如何呢?

呵呵

樓主協助送醫是好事~該感謝他~

但是報警有經過狗主同意沒?

騎士被通知到案說明~

很有機會對狗主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反而害到狗主~

發這篇文讓大家討論有經過狗主同意沒?

搞不清楚是非對錯就想帶風向~

也提不出證明指證機車騎士超速~

真正害狗主被撒鹽的其實是樓主呦~

要多做好事沒錯~

但不是感情用事~
The moral progress of a nation and its greatness should be judged by the way it treats its animals.
george306 wrote:
請問 A,B,C 三個有個共同點是甚麼? 答案是他們都欠缺, 或沒有行為能力, 另一個共通點就是他們都是一條寶貴的生命!

樓主這文不幸失去寶貴生命的是 A, 結果就被一堆人因為一句 "沒有牽繩" 就大肆攻擊

如果這些大肆以這來回應攻擊的人, 你們家人有 B, C 遇到這種事情, 你們又會怎麼說? 我大膽估計你們一定會 180 度大轉彎, 全面砲轟為何駕駛人開車開那麼快???.(恕刪)


舉例真是可笑

這次事件最大問題就在飼主未上牽繩,你不懂??

如果飼主有上牽繩,就算騎士騎再快,狗也不會被撞到

依你舉例,我們會罵駕駛人?你以為我們的腦袋是?

行人遵守交通規則,當然罵駕駛人

但是是行人違反交通規則,當然罵行人呀

要明辨是非,懂嗎!!!
如果不看新聞,會與世界脫節。 如果有看新聞,會與事實脫節
法律常識要有,免得被人笑無知。狗主人應該要賠償造事者。
很可惜沒有挽救回來,但個人認為沒有牽好/顧好的主人責任較大。

但希望肇事主還是要向生命表達歉意。
george306 wrote:
總覺得該說點甚麼, 只能說盡量以中立的立場來

首先先謝謝樓主的熱心跟不幸失去狗狗家人的狗主人感到遺憾, 狗主人也請節哀順變

網路在台灣已經太過於蓬勃發展, 自由沒人管的環境下, 很多人處處所展現的只是人冷酷無情, 不必負責的言語所造成的另類不必要的二次傷害, 其實也展現了我們國人普遍不願去思考的惡性本質。 在我們大家期待一個公平正義, 越變越好的社會大環境下, 試問這些人你們的與論到底有幫到了甚麼, 有沒有讓這個社會變的更好?

試問:

A 跟 B 跟 C 過馬路, 不慎被車輛撞傷, 有個原因是因為車速過快, 駕駛人反應不及

請問駕駛該負甚麼法律上的責任?

如果 A 是小貓小狗? 或有主人或沒主人; 或有牽繩或沒牽繩?

如果 B 是小孩子

如果 C 是老人家

請問 A,B,C 三個有個共同點是甚麼? 答案是他們都欠缺, 或沒有行為能力, 另一個共通點就是他們都是一條寶貴的生命!

樓主這文不幸失去寶貴生命的是 A, 結果就被一堆人因為一句 "沒有牽繩" 就大肆攻擊

如果這些大肆以這來回應攻擊的人, 你們家人有 B, C 遇到這種事情, 你們又會怎麼說? 我大膽估計你們一定會 180 度大轉彎, 全面砲轟為何駕駛人開車開那麼快???

樓主分享這則事情, 樓上這幾十位發言的人, 請問你們有誰在現場?

如果事實在現場的情況下, 駕駛是以安全的車速, 讓雙方都能夠在 "足夠的時間跟足夠的距離" 來做出反映, 避免掉這一件遺憾的事情發生, 是不是不管如何, 至少, 沒有意外發生?

台灣大街小巷有多少騎車, 開車的人是橫衝直撞的? (尤其是在地的, 自以為對路很熟的), 有多少是連基本駕駛該有的安全心態都沒有的? (比如說從巷子要右轉切入大馬路會先看一下左側有沒有來車的)

我相信你我他都看過這種馬路三寶

那為何大家都沒有去責怪文中的一個重點, 車主車速太快?

在此也呼籲, 請別在受傷的人心上再灑鹽, 這對我們這社會的進步, 維持真正的公平正義絲毫沒有幫助

馬路的用路安全需要每個人都共同付出, 如果你願意學習全面成熟思考, 你就應該看到這一個點!

Nam Myoho Renge Kyo
(恕刪)


依據你舉的例子, 可以回覆您的答案:
1. 寵物在民法財產篇中屬於物品
2. 老年人視為完全法權行使人
3. 小孩子視為不完全法權行使人
你的評斷是齊頭式平等, 實際上不是這樣, 財物並沒有任何權利, 也沒有任何義務, 甚至於....民法沒有賦予它們生命權
所以你的共通點, 用民法來解讀....不通, 用憲法來解讀, 也不通
所以以下全部都是你的腦內自行想像腦補.
就算超速, 逆向, 是的, 違規了, 可以開罰, 你能做的也僅是去檢舉, 但是你不能用違規這個帽子, 來去遮蓋寵物無人伴同在馬路上閒晃這個事實.
今天發生這麼不幸的事件, 很遺憾, 但是檢討起來, 最大的責任者是飼主, 不會是你臆測違規的這名騎士.
至於你要用人權套在小狗身上, 我只能說很遺憾, 現行的所有法規都不是這樣規定的, 我期待你能夠努力當選立法委員, 然後來修改民法財產篇, 將寵物賦予權力.

2年前Yahoo上也是有一篇新聞, 飼主遛狗沒牽狗鍊, 一台汽車逆向左轉, 狗狗衝到馬路上, 受傷了, 歸西了沒不知道! 飼主當場請求警察開給她未拴狗鍊的罰單, 他願意受罰, 但是請求警方將汽車駕駛人送辦, 逆向, 過失傷害.......
您跟這位飼主很像......建議您多讀一點法律書籍.


george306 wrote:
A 跟 B 跟 C 過馬路, 不慎被車輛撞傷, 有個原因是因為車速過快, 駕駛人反應不及
請問駕駛該負甚麼法律上的責任?
如果 A 是小貓小狗? 或有主人或沒主人; 或有牽繩或沒牽繩?
如果 B 是小孩子
如果 C 是老人家
請問 A,B,C 三個有個共同點是甚麼? 答案是他們都欠缺, 或沒有行為能力, 另一個共通點就是他們都是一條寶貴的生命!
樓主這文不幸失去寶貴生命的是 A, 結果就被一堆人因為一句 "沒有牽繩" 就大肆攻擊
如果這些大肆以這來回應攻擊的人, 你們家人有 B, C 遇到這種事情, 你們又會怎麼說? 我大膽估計你們一定會 180 度大轉彎, 全面砲轟為何駕駛人開車開那麼快???
樓主分享這則事情, 樓上這幾十位發言的人, 請問你們有誰在現場?
如果事實在現場的情況下, 駕駛是以安全的車速, 讓雙方都能夠在 "足夠的時間跟足夠的距離" 來做出反映, 避免掉這一件遺憾的事情發生, 是不是不管如何, 至少, 沒有意外發生?



如果狗沒跑到路中間, 這件車禍也不會發生, 前因 應該很清楚,

車速過快??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 該車 當時車速過快
天 天 開 心 !

tony333324 wrote:
依據你舉的例子, ...(恕刪)


清楚明瞭,這才是真正有在用腦的論述

理盲,濫情,常在寵物版上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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