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您好!
您於4月22日致市長信箱,反映翠屏國中生不當虐狗乙案,教育局答復如下:
一、學校查明犯案學生身分後,已啟動懲處機制,給予適當之懲處,並結合輔導管教辦法,安排認輔老師,透過親師生合作與社會資源,使其改過,並期望以此為鑑,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二、關於學生違法部分,已由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家畜衛生檢驗所依法處理。
三、家長方面,學校己聯繫學生家長主動配合輔導管教及負起應盡之責任。
四、對於此一不幸事件之發生,教育局深感遺憾與痛心,已要求學校再加強宣導、培養學生尊重每一生命個體,養成正確的生活態度與道德觀念,教育局並協助學校進行學生心理諮商與輔導工作,以導正學生之偏差行為。
感謝您的來信,祝
身體健康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代理局長 郭金池敬上
這就是政府,一派官腔,我就不信他的輔導有多加強多深入,如果每次都遇到這種狀況,誰還會在乎處罰?如果沒有落實處罰,誰還會知道以後不能虐待動物?總是要有一個出來當示範,而這次就是最好的示範,罰50萬,繳不出來?依照信用卡扣家長薪資3/1所得,讓他牢牢記住,喔!犯了錯沒錢繳,那你不要搞這種飛機嘛!是不是?就是因為學校、家長、老師、長期縱容,才讓他們膽大包天變態至極,難道有人天性殘忍嗎?殘忍~~~也是要培養的吧。所以~~各位千萬不能姑息養奸,各位有時間參與活動的大大們,麻煩你們幫我出一口氣了。深深地感謝



